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279186/2020-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
  • 关键词: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30
  • 发布日期:2020-06-30
  • 体裁
  • 生效日期:2020-06-30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五)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控告申诉工作,对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干警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共设8个职能部门。具体构成为:(1)办公室;(2)政治部;(3)第一检察部;(4)第二检察部;(5)第三检察部;(6)第四检察部;(7)第五检察部;(8)综合业务部。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公开预算为本部门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166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实有人员60人,事业编制92人;实有人员64人,离退休人员47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42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23.33万元(财政拨款4423.3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44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33万元,项目支出90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81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1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519.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5.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3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2万元;项目支出904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办案费用专项90万元。主要用于侦查办案所需要的勘验费,通讯费;跟踪、守候、出现场;秘密侦查措施的仪器设置、租赁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所需的活动费;人犯的交通费、食宿费;专案分析、汇报、研讨费等。

    2.文化建设、宣传费用专项60万元。主要用于报刊征订、拍摄宣传片、编印杂志、照相摄影、新媒体制作、新闻宣传费、创办办公环境、组织重大活动、结队帮扶等,等相关费用,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凝聚正能量,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3.物业管理费用94万元。

    4.基础建设智慧检务系统工程247万元。

    5.基础建设未成年人工作区及帮教基地工程90万元。

    6.基础设施维修工程32万元。

    7.司法辅助人员劳务费291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423.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766.41万元,主要原因是员额检察官转隶监察委,人员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2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095.77万元,占69.98%;商品和服务支出276.36万元,占6.2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2万,占3.33%;项目支出904万元,占2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423.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和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及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2019年减少1.5万元,减少原因报废两辆执法用车。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金水区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6.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中:办公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印刷费25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12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福利费23.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6万元等,较2019年预算减少90.8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员额检察官转隶监察委,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754万元,其中:基础建设维护支出36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物业管理费用94万元。

    2.基础建设智慧检务系统工程247万元。

    3.基础建设未成年人工作区及帮教基地工程90万元。

    4.基础设施维修工程32万元。

    5.司法辅助人员劳务费291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无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

    九、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3.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附件
  • 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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