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运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引进工作。2017年,国家发改委出台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指导意见,支持郑州“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级科研院所设立分支机构,建设全国重要科教中心”,成为郑州开展引进工作的政策遵循。
2017年11月郑州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成为我市引进工作的第一个指导性政策文件。
根据政策要求,在引进对象上,国外办学机构选择世界排名前200名以内院校,国内首选进入“双一流”建设名录高校及与我市区域产业支撑和城市未来发展契合度高、学科水平及专业实力在国内处于前列的“211”工程院校。在引进方式上,重点支持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及研究院、研究生院、校区 (分校)、二级学院等,积极探索多种办学形式。在政策支持上,对来郑举办校区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规划划拨500—2000亩建设用地,其他合作形式按需求保障用地;设立100亿元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建立财政资金引导机制,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对落地运行项目给予多形式的财政补助,同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人才政策及相应配套服务等。
两年来,郑州市积极与国内外名校商洽引进办学事宜,也达成了一些合作意向。根据工作实际,我市对引进对象、合作形式及支持政策进行了一些重要调整,进一步提高国内外院校要求,突出强调理工类院校,更加紧密对接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同时,针对特殊情况,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研究。
郑州市委、市政府对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前期的建设发展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加快推进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省委、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就支持两校“双一流”建设提出若干意见。您在提案中所提建议,一定程度上与省委、省政府指导意见精神一致。
因此,结合我市目前引进政策和您的建议,为落实“河南大学郑州校区适用郑州市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政策”精神,我们建议校地双方加强沟通,坚持服务导向原则,就相关支持办法进行商议,借鉴我市支持郑州大学“双一流”建设的做法,以协议方式对合作内容等予以明确,使双方合作具有更大积极性和更强约束力,更好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和大都市区建设规划,更好服务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战略目标,实现校地合作双赢,共创校地合作典范。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