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三)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配偶、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随军家属安置,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市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市军休所、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市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科、安置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办公室)、优抚和褒扬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另设有4个下属二级机构,包括:新密市光荣院、新密市烈士陵园、新密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新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第二部分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收入总计7502.051118万元,支出总计7502.051118 万元,与 2019 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979.161118万元,增长65.8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2949万元,上年结转0.52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收入合计7502.051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52.531118万元(财政拨款4552.53111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5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94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 年支出合计7502.051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91118万元,占 4.96%;项目支出7129.66万元,占 95.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552.5311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0.52 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29.641118万元,增长0.65%,主要原因:2020 年人员经费增加及部分预算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552.5311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5.304538万元,占97.21%;卫生健康支出102.52986万元,占2.25%;住房保障(类)支出 24.69672万元,占 0.54%。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
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
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
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
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
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0 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52 元。支出具体情况:上年结转资金。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 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4.2581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我单位
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
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
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 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