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30804号提案的答复
母心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郑州先行先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所做的主要工作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对于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工作,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落实要求,我市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与中国社科院郑州研究院合作,由全国社保领军人物郑秉文教授牵头,专题研究郑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课题,共形成1个主报告和15个分报告。二是组织专人赴青岛、上海、广州、成都四地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结合郑州实际形成了《关于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思考和建议》等7个报告。三是多次向国家、省医保局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局的支持。
二、我市暂不具备实行长期护理保险的条件
(一)2019年11月,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推荐开封市为我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二)据了解,本批次国家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原则是“独立险种、低水平起步、责任共担”,原则上只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这与我市“制度公平、保障适度,参保职工和居民全覆盖”的总体设计存在较大差异,与我市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也有一定差距。
(三)截止2019年底,我市共有参保人员774.7万人,其中职工医保238.22万人,居民医保536.48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约占我市参保人员总数的69%。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当期透支2.36亿元,且已连续3年出现透支。
三、我市将把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
虽然我市暂时不具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条件,但从长远看,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势在必行。根据2019年郑州市统计公报显示,目前我市65岁以上老人占比达到7.39%(65岁以上老人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于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意义重大。
我市将密切关注失能人员保障问题,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形势,积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十四五”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并择机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