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87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747445745/2020-053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20
  • 发布日期:2020-08-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870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30870号提案的答复

     

    孟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郑州市地铁2号线港区北站”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港区北站总体情况

    2017年1月,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南四环至新郑机场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原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时,港区北站各出入口未与市政道路衔接,不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条件》(GB/T 30013-2013)第6.3.6条“车站开通的出入口道路应与市政道路网贯通”的要求。在《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南四环至新郑机场段)工程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意见的报告》中,专家提出“港区北站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尚未完成,建议越站通行”。

    二、港区北站现状

    目前车站已具备市政给水,车站出入口外部市政道路正在施工中(详见下图)。经向航空港区规划建设房管局了解,港区北站市政配套道路铺设工作已由航空港区规划建设房管局组织实施,涉及下穿机场城际铁路段由航空港区管委会牵头与郑州铁路局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待协调完毕后,预计两个月内完成市政道路铺设。

    三、开通程序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的要求,港区北站外围市政道路具备开通条件后,启用流程约14个工作日,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启用:

    一是向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请示,启动港区北站开通程序。

    二是准备评估资料,《港区北站初期运营准备情况综合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三权”接管备忘录》及评估单位要求的其它资料。

    三是根据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评估单位沟通的评估时间、评估形式,组织评估单位(邀请3-5位行业专家)对港区北站开通问题进行现场踏勘复核,出具评估意见(是否具备开通条件)。

    四是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复《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港区北站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批复》。

    五是郑州地铁集团发文《关于港区北站启用的通知》,并对外公布。

    目前港区北站市政道路仍未解决,待港区北站达到国标要求时,再根据相关流程办理初期运营手续,进行载客初期运营。

    地铁是服务市民出行的民心工程。郑州地铁集团会在确保建设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尽一切努力,最大可能地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地铁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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