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183执恢协229号和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183执恢229号生效法律文书,证号为0017197的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至杨利霞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房屋所有权人杨新生持有的0017197号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4号
依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183执恢协229号和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183执恢229号生效法律文书,证号为0017197的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至杨利霞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房屋所有权人杨新生持有的0017197号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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