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晓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出租车行业新形象 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出租车行业作为城市的特殊窗口,是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它正如城市的一张名片,直接体现了城市的管理水平、精神风貌和市民的综合素质。当前,我市出租汽车的确存在车容车貌不整、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和整体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加之网约车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局高度重视。
一、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问题。行业管理部门已建立在岗驾驶员培训制度,包括文明用语、服务礼仪等方面的要求。
二、关于对违章行为查处力度问题。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一直在对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仪容仪表、车容车貌和车内外卫生等情况;运营过程中吸烟、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不使用文明用语等不按标准提供服务情况,拒载、议价等违章情况进行查处,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三、关于增加市场投入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按照《郑州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精神,将于年底前完成市区存量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替代30%以上任务。
四、关于保障司机利益等问题。关于要求出租车司机因接受调查造成的务工损失由恶意投诉人给予赔偿,目前暂无相关法律法规支撑;关于对电台费用问题,按照《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出租汽车信息化专用设备必须保证营运时正常使用。
五、关于出租汽车宣传的问题。一是行业管理部门已将我市历史文化、名胜古迹、旅游景点等信息纳入驾驶员培训体系之中;二是交通运输局正在进行出租汽车车载终端信息化改造升级,研究使用相关音视频设备事宜。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