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我街道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明确街道和各有关单位、社区的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快速、协调、高效、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减轻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二七区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有关文件定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处置辖区内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影响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科室、社区、公共单位应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我辖区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后,街道办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 组织体系
2.1街道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一)一马路街道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新辉 张巧云
副组长:刘俊霞
成 员:郭东军 秦贞敏 郭铁周 李志宏 李运海 于东
主要职责:根据上级的安排或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一马路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向区政府报告灾情,视灾情提出请求上级支援的建议;协调各单位、社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上级指示承担其他工作。
(二)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马路街道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落实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单位、社区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收集、汇总、上报灾情;承担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警和预测
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地震宏观异常的收集和上报。
4 地震应急处置
4.1临震应急处置
如果本辖区已发布临震预报,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示,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组织群众避震疏散,配合做好应急物资储存、准备和运输;按照上级要求,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和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4.2有感地震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指有感地震是指本辖区普遍有感(地震烈度达到IV度或IV度以上)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街道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适度反应,报告震感相关情况,按市委、区委防震减灾局的要求采取措施,避免发生地震传言(或谣言),确保社会稳定。
4.3破坏性地震应急赴置
本预案所指破坏性地震是指在本辖区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地震。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街道应立即启动《一马路街道地震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了解到的震情灾情(包括地震破坏范围和严重程度,人员伤亡规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情况、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按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主要工作:向上级部门获取地震三要素,对地震的破坏性有个初步判断,组织力量了解灾情,确定重灾区,并及时上报;组织力量开展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的先期救援和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力量设置医疗救护点,及时处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上级援助,视情况转移伤病员;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到安全区,做好和帮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和救助工作;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和现场工作队开展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救灾指示、命令,公告政府救灾救援进展情况,安抚群众,维持社会秩序。
5 信息报送和处理
街道各科室、社区灾情报送和处理。辖区内4.0级以上地震发生后,有关部门发现伤亡、失踪,迅速核实上报。
防助员,生产自救及震灾损失评估组负责迅速调查了解灾情,收到特别重大灾情、重大地震信息后,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在2小时内(夜间4小时内)报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续报。
6 指挥与协调
6.1响应
1、辖区内发生地震。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一马路街道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完成地震应急工作。
2、震后紧急处置和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科室、社区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3、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部门,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在此体制下实施震后紧急处置。
震后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计划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要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受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等。
4、各科室、社区必须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服从调度。
6.2宣传报道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6.3后期处置
6.3.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交通运输工具、通信设备、建筑施工队重型机械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6.3.2恢复重建
灾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始终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恢复重建结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对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进行总结;召开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总结会。
6.4调查和总结
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负责地震灾害事件的调查和总结,向党委、政府提交相关报告;党委、政府召开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
7 保障措施
7.1应急预案系列的完备
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是做好应急工作的关键。各社区及各部门和驻一马路企业,按照本预案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本社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经街道批准实施,并报街道党政办公室和指挥部备案。
7.2紧急避难场所
各科室、社区和驻一马路企业等,利用 空地、活动场所、广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有明显标识牌,标明群众疏散线路。
7.3物资储备与装备保障
各科室、社区和驻一马路企业等单位按照职责组建应急队伍和储备必要的地震应急装备;分别建立并按照要求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资料,以备调用;组织有关部门储备救灾物资和应急物品。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科室、社区和驻一马路企业在防震减灾日前后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将资料报街道防震减灾办公室备案。
宣传:指挥部、教育、文化、卫生、宣传等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指挥部分别定期组织有关应急管理人员(宏观联络员、信息员、监测员)、救援人员、志愿者(含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地震宏观联络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演练:指挥部分别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演练。
9 监督检查
在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各社区、各部门和驻一马路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及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将监督检查情况列入各社区、各单位年终考核。
10 其他
10.1责任与奖惩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指挥部对防震减灾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地震灾情速报格式
附件1:地震灾情速报格式
速报单位:××× 地震灾情速报(第××期)
速报人:××× 批准人:×××
截止×年×月×日×时×分,收集的灾情如下:
(1)震感范围
(2)人员死亡 人,受伤 人(可列出伤亡人员的地点)
(3)牲畜死伤情况
(4)简述房屋的破坏情况
(5)简述通信、供水、供电、交通受损等情况
(6)其他情况(地震造成的社会影响、群众情绪及政府救灾情况等)说明
×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