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及职责

  • 索引号:005307335/2020-0002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关键词:新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及职责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27
  • 发布日期:2020-09-2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 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6号)、《中共郑州市 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20〕 1号)和《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县(市)区、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置的通知》(郑编 〔2020〕4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新密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新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乡(镇)和街道综合派驻执法队伍,负责派驻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派驻地要对执法工作予以协助保障,加强执法协同,对派驻执法队伍有调度权、指挥权,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人任命要征得派 驻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同意。

    第四条新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郑州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 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拟定全市重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 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三)在全市范围内,依法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公交、地铁、出租汽车管理等执法门类中的行政处罚以及 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四)加强对全市辖区内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的源头管理。,

    (五)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 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六)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法案件法律审核、行政诉讼等 相关工作。

    (七)接受郑州市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 和统筹协调。

    (八)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 受理和处置。

    (九)依据职责分工,承担全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 (十)负责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

    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新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 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单位事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 性文件和重要请示报告、情况汇报等;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会务、统计、接待、信息报送、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大队基础设施维护工作;负责公务车辆的调度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处理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组织宣传科。负责大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落实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考核奖励、机构编制、 劳动工资、人事调配、人员招录、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 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理论 学习、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公共信息的收集、处理、 发布等工作;负责舆情处置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统战和 离退休干部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法制科。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执法工作业务规范和管 理制度;协助起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执法队伍法制 建设、绩效考核、执法证件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复议答复、诉讼应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交通运输行业执法工作和执法 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执行工作;负责对违法案件、合同文本的审核, 参与执法案卷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工作; 负责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交 通执法任务;负责本单位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对接行业管理机 构转办、移送案件处置工作;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执法风纪;负责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及其他 临时性工作。 .

    (四)综合保障科。负责后勤综合保障和装备管理;负责财务管理,编制执行年度经费预算;负责各项罚没收缴账目核对工 作;负责项目的制定、申报、资金审核、监督实施、项目验收; 负责管理各种票据、票证;负责执法服装采购、固定资产政府采 购、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管理;负责执法车辆的油料配发和维修 维护等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安全应急科。负责安全应急管理台帐资料和统计报表 的收集、汇总、上报,起草安全管理文件、重要报告,落实安全 管理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参与处置交通运输执法行业突发事件 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 育、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科技信息科。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 化建设的规划、开发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互联网 监管”工作; 负责本级执法信息化平合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信用信 息与执法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信息公开的 受理、转办、回复工作;负责执法案件卷宗文书电子存储的管理和上报工作;负责执法信息系统(动态称重系统)的运行、执法 设备的维护、管理和非诉等工作;负责执法工作的动态监控和指 挥调度工作;负责与科技信息有关的统计、分析工作及其他临时 性工作。

    (七)路政管理科。宣传贯彻公路路政执法、交通工程建设 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 定;负责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公路路政执法、 交通工程建设行政执法;负责公路路政执法、交通工程建设行政 执法相关的台帐资料和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起草相关 文件、重要报告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八)运政管理科。宣传贯彻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统 筹协调城乡客运执法工作;负责“两客一危”重点企业及车辆的综 合协调执法工作;负责做好行业执法统计报表的综合汇总上报工 作;组织、指导各执法中队对辖区内客运行业实施执法监管;负 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执法及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本市区域内地 铁、轨道交通、水运、海事、港航行政执法相关的台帐资料和统 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起草相关文件、重要报告。宣传贯 彻有关机动车维修驾培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机动车 维修驾培执法监管有关办法、规定、制度、措施;做好行业执法 统计工作;指导各执法中队开展机动车维修驾培执法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九)货运源头治超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货 运源头治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指导货运源头治超和有 关信息上报、抄告、责任倒查等相关工作;负责我市临时超限检

    测点停车卸货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将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 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纳入信用管 理体系,开展信用治超和联合惩戒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违章处理室。负责各类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重大、复杂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终结后的书面审查,执行自由裁量权 标准,依法依规对案件进行处理;参与开展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负责案件处理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一)超限检测站。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 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各项管 理制度;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 和纠正违法行为;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 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 数据和动态信息;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 息系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二)执法一中队。负责城区农业路(含)以东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三)执法二中队。负责城区农业路以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四)执法三中队。负责牛店镇、米村镇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五)执法四中队。负责平陌镇、超化镇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临 时性工作。

    (十六)执法五中队。负责城关镇、矿区办事处、来集镇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七)执法六中队。负责苟堂镇、大隗镇的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八)执法七中队。负责曲梁镇、刘寨镇的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九)执法八中队。负责白寨镇、岳村镇、袁庄乡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十)执法九中队。负责全市驾培行业、水运、海事、港航、地铁、轨道交通、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十一)机动中队。按照上级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六条新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60 名。其中,大队长1名(由局长兼任),副大队长3名(其中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大队长1名,为副科级)。中层领导职数21名。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新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新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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