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协同制订我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二)负责分析研究、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的具体措施,指导旅游商品的研发利用;做好旅游风景区、旅游点、星级饭店及其它旅游基础设施开发的服务指导工作;负责旅游接待统计工作。
(三)做好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的服务指导工作;协同指导旅游安全工作。
(四)做好全市旅游业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组织重大促销活动的服务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宣传营销计划。
(五)负责全市旅游培训,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市场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