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河南宜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679456687/2020-0012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29
  • 发布日期:2020-09-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拟对河南宜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河南宜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S 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 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 环境 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能

    1

    河南宜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S 店项目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与兰州路

    河南宜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金汇来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 180 万元,建设集展销、维修、售后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汽车 4S 店,占地 面积共 2031 m 2 ,建筑面积 8800m 2 ,年销售车辆 400 台、维修汽车 480 台 , 销售汽车配件 7 00 套。

     

    1 、 废气:焊接 、 打磨 工序废气采用 封闭车间 固定工位 除尘 。废气 排放 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 -1996 )表 2 标准要求。

    2 、 油漆废气采用 封闭式 喷烤一体设施 干 式过滤棉 UV 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 20 m 高排气筒。油漆颗粒物和非甲烷 总烃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 16 297 - 996 ) 表 2 , 并且非甲烷 总烃 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 2017 ) 162 号)

    2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生活废水;新建隔油池 和沉淀池 以及配套收集设施并进行防渗处理。

    3 、噪声:厂界噪声 满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声排放标准 》 ( GB12348 -2008 ) 2 类。

    4 、固废: 一般固废满足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 GB 18599-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 危险废物满足: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 , 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