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93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颜男委员:
您提出的2020093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坚决把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迅速建立防疫物资生产专项工作组,对全市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掌握企业生产情况,督导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
二、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组织生产,督促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以赴挖潜力、扩产能。同时,动员其它行业企业转产重点防疫物资,加大防护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生产力度。
三、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积极向企业宣讲政策,增强企业转产、扩产防疫物资的信心,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了我市防疫物资的生产能力。
四、加大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服务力度,春节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派驻专人24小时到所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现场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原料、资金、用工、运输等各方面存在问题。为3家重点医用口罩生产企业紧急协调拨付专项资金22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扩大生产规模;为5家防护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及时申请产品预付款1020万元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困难问题;下一步,将执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政策;为豫力新材料公司协调500吨防粘用聚丙烯材料,郑州派尼化学试剂有限公司、郑州正赢石化有限公司分别协调运输10吨和20吨高浓度溶液;为71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重点民生企业协调办理货运通行证910张,为16家相关企业办理临时通行证明52车次等等。
五、严格监督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的出厂价格生产供应合格产品,严禁私自涨价,扰乱市场供应秩序,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高效、有序地做好了我市防疫物资生产、保障工作,努力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六、严格督导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履行质量法律责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抓好现场管理,加强产品质量检测,从环境、设备、原材料等多方面严把质量关。积极帮助尚未具备资质的转产和新增企业要加快车间改造、设备调试和厂房建设,抓紧完善相关资质和手续。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市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已达到90多家。其中,防护口罩生产企业超过70家,日产能达到1600万只。
下一步,通过实际的调查研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成立防疫物资产业发展特别工作组和防疫物资供应链平台公司以及防疫物资快速质检中心。
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两转”工作,即普通熔喷布转产高效熔喷布,民用口罩转产医用口罩。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供应紧缺问题,满足企业生产需求。积极引导口罩生产企业办理CE、FDA认证,进一步增强企业自身的市场生存能力,鼓励企业通过出口扩大市场销路。
三是大力支持郑州市公共卫生产业联盟的相关工作。目前,我市防护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100多家生产企业加入了该联盟,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链规模。
四是积极推动郑州市公共卫生产业联盟发布产品类《民用防护口罩团体标准》与追溯类《公共卫生用品追溯通用要求》、《防护口罩追溯系统要求》团体标准。鼓励其对标国际,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正式标准,助力我市防疫物资产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