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
2、拟定办事处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
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生育有关政策,处理办事处的违法生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
5、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7、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8、负责办事处管理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婚育证明》审核办理及《再生育服务证》申请初审上报;
9、在办事处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业务指导下执行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10、协助上级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11、负责村级计生信息员的工作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10、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