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综治办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本辖区综治的检查、协调工作,督促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反馈情况。
2、负责统筹综合治理全面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区综治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和任务专落实,研属究制定街道辖区内社会治安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3、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政领导及综治办研究决定。
4、组织协调各村、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单位突出的治安问题。
5、指导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和管理各村义务巡防队员等各种形式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6、做好宣传合法信访政策要求及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做好上级信访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好档案管理。
8、组织落实365打更、防溺亡、爱路护路、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管理、平安创建、禁毒、国安、维稳、消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
9、落实党的政策,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10、抓好普法、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11、完成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