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社区、公共单位:
入冬以来,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11月21日,紫云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仓库起火,这起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也应当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各 单位 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市、区的决策部署,要站在保障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的高度,下大力气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预防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结合我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
一、 立即行动,全面开展隐患清理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全面清理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气线路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现象,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全面检查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插座(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等。
二、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消防宣传警示活动
各单位要积极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火灾成因和存放、充电要求,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组织居民集中观看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视频。分区域由社区、小区物业、小区主管单位负责人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电动自行车火灾灭火演练活动。依托社区布告栏、LED条屏、楼宇电视、橱窗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设置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行为曝光台,做到整改一处隐患,教育一批群众。
三、严格标准,全面完善技防管控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库(棚)防火技术要求》、《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导则(试行)》规定,合理增扩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在住宅小区、回迁区、安置房、养老福利院等场所结合实际增加简易喷淋装置、智慧型感烟报警装置,车棚内设置具有防火功能的防火隔离设施,安装灭火弹、配置灭火器材。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合理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并用显著颜色划线标注管理。
四、多点设防,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巡防中队、辖区较大单位或重点场所微型消防站、保消岗点、社区微型消防站、小区物业、义务消防等人员职能作用,优化人员编组,制定完善应急救援处置联运机制,经常性开展联防联训和随机处置拉动演练活动,实现初期火灾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目的。在小区内适当位置多点设置储水点及简易灭火设备,便于初期火灾应急处置使用。
五、落实责任,严惩严治违法违规行为
各社区是此次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牵头组织集中清查整治工作,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物业服务企业要完善划线标识,建立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留存、告知、曝光、移交执法部门的工作联运机制。
各单位工作动态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至办事处应急办消防安全工作交流群,应急办将实时进行汇总,分析讲解,定期编发通报。
二里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