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观音寺镇2020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5299814/2021-00012
  • 发布机构: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观音寺镇2020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成文日期:2020-05-18
  • 发布日期:2021-02-02
  • 生效日期:2020-05-18
  • 关于印发《观音寺镇2020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观音寺镇2020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 溺亡专项治理 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决定在全 镇 开展预防未成年人 溺亡 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 ; 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 “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 ; 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 ; 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 一 步完善,基本杜绝重大溺亡事故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进 一 步大幅下降,构筑安全防护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观音寺镇 预防未成年人 溺亡 专项治理工作,由 镇党委政府 牵头,在 镇教办 设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镇中心学校、镇派出所 、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镇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 镇水利站 、 镇团委 、 镇 妇联为成员 部门 ,全面负责统筹和协调此项工作。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

    (一)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 查 ,督促落实工作职责 。 将防溺亡专项工作纳入各 行政村 、 镇直各部门、 各学校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 并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相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 村 、 镇直部门 实施责任查究。

    ( 二 ) 镇中心学校: 负责防溺办日常工作,掌握全 镇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组织推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 、 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市防溺办《告家长书》, 增 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 镇派出所: 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 各村 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

    (四)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体、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五) 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 六 ) 镇水利站: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中型水库、拦河坝 闸 、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 查 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七 ) 镇团委: 大 力 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利用团、队活动、宣传防 溺 水安全知识,开展 “安全假期活动” , 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 组织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

    ( 八 ) 镇妇联: 负责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 间 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 旬 )

    各 行政村和相关部门 及时启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全 镇 各 部门 防 溺水 工作,利用 村 广播 喇叭 、网络、 微信群 等媒体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 利用多种形式 向广大中小学生 、 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 镇教办 要着眼于提高预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溺水 “八个 一 ”活动(即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 平台 开展一次预防 溺水 专题教育 ; 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育 ; 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 开展知识竞赛展版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 每周利用升国旗、班会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 ; 印发一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告家长书》 ;召开 一 次家长会 ; 建立一项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 ),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 一 会 ”(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 玩耍 嬉戏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 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 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 ;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 不盲目下水施救 ; 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要求, 增 强中小学生自我 约束 能力,努力构建 “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5月下 旬 )

    领导小组会同 各行政村 集中排查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以 行政村 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由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限期整改 。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多次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识,增建、加固防护栏,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全 镇 所有中型水库,要配齐专业救生设施 , 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救生 圈 、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 坑 、池塘等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所需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重点防控阶段(6-8月份)

    由政法、教体、公安、民政、 土地 、水利 、 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 村两委干部 、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 各行政村 、 镇中心学校 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 (社区) 、 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 间 、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 “一对 一、一 帮一 ”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 救援 并及时报告。

    四、工作制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 门 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单位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 。

    ( 一 )工作台账制度。 通过建立台账,做到 “三清三明” :一 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 ;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 二 )督查制度 。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在活动期间对各 部门和相关 单位进行督查或抽查,重点查 “四到位”情况 : 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 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 ; 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 ; 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

    ( 三 )奖惩制度 。 各 行政村和相关部门 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 2020 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 村和镇直部门, 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村 、 镇直部门 ,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一次溺亡 3人或短时问内连续发生 溺亡 事故的,要进行挂牌整治,责令限期整改 ;一 次溺亡 5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溺亡事故的坚决实施 一 票否决 ; 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或者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 部门 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观音寺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观音寺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   冯军辉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   赵金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梁丽英       党委副书记

                 闫一凡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郑二和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马   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朝辉      副镇长

                 郭军义      副镇长

                 魏艳林      党委委员

                 毛宏耀      党委委员

                 刘艳娜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刘爱国      司法所长

    联    络   员   :   黄少锋       派出所所长

    赵要强       中心学校 主任

    高志伟       水利站站长

    孟俊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中心主任

    乔红俊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艳红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   洋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   冲      团委书记

    张会霞       妇联副主席

    及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全 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研究解决 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和措施 ;督促指导各 部门和相关单位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调 查 处理重大溺亡事故。 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镇中心学校 ,办公室主任由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马奎 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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