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769492411/2021-00001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 关键词:工作
  • 成文日期:2021-02-04
  • 发布日期:2021-02-04
  • 明湖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 年,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明湖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辖区广大干部群众,扎实做好控疫情、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强基础、惠民生等工作,有力保障了辖区各项社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经济指标逐步攀升。截止到 2020 年 11 月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 9433995 万元,同比增长 6.9% ,,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销售额 10814464 万元,同比增长 5.1% 。办事处现有纳税经营户数 13813 户,其中:个体 3110 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301435 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90000 万元。

    “两委”换届稳步推进。积极学习借鉴新密市、登封市等地选拔优秀年轻“带头人”做法,高质量做好社区“两委”社区工作。结合各社区实际,下深水区、下真功夫摸排优秀年轻人选,充实到“两委”班子中,真正实现了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目前,最终选出的 78 名支委成员中,平均年龄 36.8 岁,同比下降 11.1% ; 35 岁以下 38 人,同比上升 21.6% ,大专以上学历 46 人,同比上升 8.6% ,干部队伍不断优化。

    契税补贴惠及民生。自经开区商品房契税补贴工作开始以来,办事处按照 “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紧扣政策要求,全面动员,周密组织,推动契税补贴咨询、预约、登记、缴纳、申领等各环节“一站式服务”,有条不紊地实施各项相关工作,切实将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办实。据统计,我办共收缴契税 6333 户,累计收缴契税约 1.92 亿元;在契税申领阶段,共补贴契税 3911 户,补贴资金约 1200 万元万元。

    回迁安置有序推进。为切实保障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办事处多措并举、强力攻坚,全力推进辖区安置区建设、群众回迁及安置房网签等各项工作。截至 11 月底,盛和小区三期已全面完成交房工作, 1187 户群众已装修入住;盛和小区四期参与安置房房屋分配抽签群众 589 户,分配安置房 682 套,安置群众约 1922 人;整理上报盛和三期、四期回迁群众安置房网签花名册 573 套;制定完善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考核机制,全年出动 500 人次,检查整改 1980 处。

    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按照 “办事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严卡时间节点。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 LED 显示屏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全国人口普查政策知识及意义,进一步增强知晓度。据统计,此次普查共登记短表普查户 78627 户,登记人数 183764 人;短表填报户中抽取 10% 作为长表户,共 5381 户,圆满完成既定目标。

    构建群防群控格局。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明湖办事处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实行小区闭环式管理,设立 85 个疫情监测点,整合 779 名机关下沉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力量,实施地毯式跟踪、网格化排查,逐小区、逐楼层、逐门户筛查登记,建立台账,详实掌握了辖区 56149 户居民的基本情况。 24 小时坚守卡口,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利用网络大数据监控,动态掌握辖区外地返郑人员具体信息,精细化隔离重点人员,筑牢了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守护了辖区 20 多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加快推进复工复产。随着经济社会逐渐复苏,明湖办事处化身 “店小二”,大力宣传企业复工办理流程,逐户张贴疫情防控公示牌,开通便捷复工通道,指导申请人顺利完成钉钉网上备案,举办规下企业钉钉管理员培训交流会,“保姆式”服务辖区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每日对复工企业人员健康状况、日常消杀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于防疫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指导提醒,确保各企业为居民提供健康、安全、放心服务。疫情期间,累计为辖区 756 家企业、 1428 家经营性门店办理复工备案。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 “三送一强”活动为抓手,主动帮助企业发现疫情防控、大气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各环节存在隐患,建立健全企业帮扶工作常态化机制。疫情期间,累计为辖区 173 家复工企业的 3337 名员工免费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进一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为辖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以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持续推进“一窗式”服务,新增政务服务自助、社保查询、工商打印一体机 3 台,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 “整洁、有序、舒适、愉悦”为城市创建目标,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常态化实施专项集中整治。全年施划机动停车泊位 2536 余个(其中施划夜间停车泊位 323 余个,全时段停车泊位 2213 个),规范辖区机动车乱停乱放 6640 余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车辆 25080 余辆,张贴机动车温馨提示告知书约 3540 余张,整治占道经营、突店经营 19000 余处,规范门匾 500 余处,辖区城市面貌得到全面提升。

    重拳出击拆除违法建设。 8 月份,明湖办事处相继开展彩板房违建拆除、亚太明珠小区楼顶加盖违建拆除、螺蛭湖临时安置防拆除等专项违建拆除活动,积极动员各相关部门、社区提振精神、鼓足干劲,大干快干,集中攻坚,历时一个月,顺利拆除了梁湖、赵庄、西杨、岔河社区临时彩板房 575 间及亚太明珠楼顶违法建设 30 户。 12 月份,针对经南二路(第八大街、第九大街路段)断头路问题,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和建议,多次对接相关公司,最终就土地附属物、征收标准等问题双方达成一致,顺利解决了辖区十几年的遗留问题,得到了管委领导的一致认可。

    创文创卫顺利完成。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与 “三项工程、一项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建立卫生复审问题台账,对辖区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病媒防治工作,广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共整改问题 1006 条;扎实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广泛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推动辖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文明创建、卫生城市复审各项指标任务,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累计排查辖区企业、门店 591 家,排查隐患 539 处,目前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1741 份,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职责。利用 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区火灾警示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辖区内广泛宣传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居民消防安全及防灾减灾意识。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高标准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切实保障食药监队伍的执法的力度。全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 239 起,已办结 228 起,按时办结回复率 100% ,一般程序立案 40 起,结案 30 起,对照目标任务 26 起,完成率 115% 。

    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健全维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加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领导接访和包案化解机制,妥善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共开展集中大排查活动 16 次,排查出问题 48 起,成功化解 16 起。全国“两会”期间,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功劝返信访老户王留琴 2 起进京上访事件,确保了北京未发生来自我办的干扰,圆满完成保障目标。

    全力保障辖区大局稳定。一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周例会制度,切实做好扫黑除恶日常宣传工作,每周对辖区 10 种黑恶势力进行细致全面的排查,并于周四上报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表,目前辖区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二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年共排查出线索 22 条,其中 19 条已化解, 2 条未化解, 1 条已移交司法部门。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共调解案件 84 起。其中邻里纠纷 37 起,婚姻家庭纠纷 22 起 , 合同纠纷 6 起,损害赔偿纠纷 4 起,物业纠纷 5 起,消费纠纷 3 起,房屋宅基地纠纷 1 起,其他纠纷 6 起,调解成功 81 起,调解成功率 96.43% ,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采取 “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逐户征求改造群众意见,多次召开小区板凳会议,了解小区存在的问题,搜集改造意见,以民意奠定方案编制基础,让民意贯穿改造始终。对于牵扯群众切实利益问题,社区工作人员日日登门、夜夜拜访,与居民探讨交心、争取理解支持。改造完毕后的照相机厂家属院面貌焕然一新,不仅增加了停车场、绿化、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还解决了上下水管道破损、未接天然气等的问题,居民生活品质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严格落实施工工地领导分包责任制、领导带队夜查制和 24 小时督导巡查工作制,统筹开展扬尘治理防控,工业企业涉气污染排放深度治理,散乱污和散煤排查取缔等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全年优良天数为 233 天,同比增加 77 天。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试行施工单位企业主体责任制、工地扬尘治理分级管理、工地检查登记和自查自纠登记制等新方法,努力为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全年共下发整改通知书 1434 份,上交整改回复 337 份,环保投诉举报回复 43 份,取缔散乱污企业 15 家,废品收购站 5 家。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通过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送岗位进社区等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截至到 2020 年 11 月底,辖区新增城镇就业 1895 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 94 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10 人;对辖区内 120 名返乡农民工进行创业辅导,创业担保贷款完成组件 1130 万元。二是扩大社会保障覆盖。全年新增参保 51 人,参保续费 1260 人,目前辖区年满 60 周岁以上已参保老人达 3108 人,都按月领取了养老待遇。三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全年为辖区享受高龄津贴 173 人累计发放资金 21.19 万元,对 94 名优抚对象按照标准发放补助 62.8 万元,发放合计面额为 4.15 万元的红利性消费券;为辖区 97 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特殊生活补贴 82.8 万元,为 24 名享受生活补贴、 118 名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 17.76 元。

    抓好廉政教育培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狠抓干部工作纪律,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制定《明湖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湖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明湖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领导责任制。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截止目前,集中组织办事处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22 次、业务培训 7 次、专项知识测试 7 次。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定《明湖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明湖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明湖办事处廉政谈话制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对分管部门和分包社区负责。与各部门、各社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廉洁从政承诺书》 502 份,与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签订《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我做起承诺书》,使全办上下时刻绷紧“廉政弦”,严防触碰“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召开专项以案促改动员警示大会、应知应会专题考试、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专项民主生活会,深刻汲取郑州市社保系统损害营商环境案件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和为民服务意识。

    抓好廉政作风建设。一方面,积极树立党员干部先进典型,用正能量引领作风持续转变。疫情期间,下沉 192 名机关工作人员到疫情防控一线,坚持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接纳在疫情防控期间冲锋在前、顽强拼搏、表现突出的赵庄社区张喜荣同志、亚太社区刘娇娇同志“火线入党”,向上级部门和主流媒体推送 24 名党员先进事迹。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截止目前,对办事处各部门、社区工作纪律、餐饮浪费及室容室貌情况督查 40 余次,开展节假日专项检查 10 次,录制检查视频 120 余个,通报工作人员 40 余人并做出了相应处分。

    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全面推进 “亮赛比”活动为抓手,按照“一社区一品牌”的建设要求,通过座谈交流、逐社区观摩等形式,在全办上下营造典型引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各支部工作活力。疫情期间,明湖办事处与辖区共驻共建单位联合成立临时党支部 20 个,接纳封闭在家的在职党员参与所在小区管控值守,统筹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设立党员先锋岗 29 个,让鲜红的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增强了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对党员数超过 50 人的“大支部”及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顿。成立格林、远大、梁湖、毛庄、岔河、赵庄、螺蛭湖、西杨、机关等 9 个党总支,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构建完善“一核多元 合作共治”机制,充分发挥吴主管楼院的核心作用,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完善楼院志愿服务队及群众性组织, 11 个无主管楼院以实现党组织 100% 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实效。坚持行业相似、位置邻近等原则,采用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形式对辖区 106 家企业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筑牢基层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召开 1 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会议,及时掌握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对各社区党支部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贯彻落实意识形态方针政策、社区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责任落实。重新修订《明湖办事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讲座类活动在党员干部政治生活和学习工作中的作用,引领正确政治导向。走访拍摄各部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100 余名,制作疫情防控宣传片《铭记 2020 温暖明湖》,积极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全办在各自岗位上继续发扬抗疫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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