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2020年1月8日至11月16日,对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白居易故里文化园二期工程 进行了审计。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白居易故里文化园二期工程 位于新郑市辛店镇境内,共分为三个标段。本次审计为第三标段, 主要施工内容:打井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2013年12月16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新郑市白居易故里文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新发改综字〔 2013〕68号),批复总投资9800万元,由新郑市资金配套2000万元,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辛店镇政府筹集资金7800万元。
2016年4月13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新评预〔2016〕047号),评审金额为19731599.25元。
2016年7月12 日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 河南清山园林古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为中标单位,中标价 4655209.02 元。监理单位为 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为 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古建园林分院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017年3月15 日开工, 2017年5月14 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追加变更签证有: 1.图纸中的樱花A、碧桃A、碧桃B、石榴B、红枫、紫丁香A、紫丁香B、紫叶李A、紫叶李B、西湖海棠、木瓜海棠,属于分支点低于1.3米的乔木,无法用胸径衡量树木的规格,因此图纸中的胸径应变更为地径。2.图纸中设计丛生五角枫A胸径10-15厘米,丛生五角枫无法规范其具体胸径,图纸中应变更为独杆五角枫A,胸径10-15厘米。3.图纸中独杆腊梅变更为丛生腊梅,规格为冠幅2-3米,高度1.5米。4.土方外运及地形整理 等内容 。
二、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 4781818.46元,审定金额4405667.86元,审减金额376150.60元 。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 376150.60 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 多计取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