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洋洋私人订制美甲美睫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处罚公示

  • 索引号:MBOP45826/2021-00045
  • 发布机构: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词:综合,政务,公示
  • 成文日期:2021-04-27
  • 发布日期:2021-04-27
  • 郑州市中原区洋洋私人订制美甲美睫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书号: 郑原卫环告 [2021] 第 001 号

    处罚名称: 郑州市中原区洋洋私人订制美甲美睫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案由: 郑州市中原区洋洋私人订制美甲美睫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相对人名称: 郑州市中原区洋洋私人订制美甲美睫店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同时参照《河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 2017 版)》

    处罚单位: 郑州市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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