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卫健委积极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集中宣传活动

  • 索引号:MBOP45826/2021-00044
  • 发布机构: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词:卫生,医疗,医疗卫生
  • 成文日期:2021-04-27
  • 发布日期:2021-04-27
  • 中原区卫健委积极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集中宣传活动

    4月26日下午,中原区卫健委组织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锦艺城广场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内容及健康教育相关知识。

    宣传资料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吸引了不少群众观看咨询,工作人员详细解读,耐心回答,使现场群众受益良多。大家纷纷表示,一定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讲给身边的家人和朋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共十章一百一十条。内容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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