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侯振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助力乡村振兴,再度提高农村大病救助标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印发《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郑 医保 办〔 20 21 〕 3 0 号) ,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就您提出的 “农民大病救助标准低 ” 问题,市医保局安排待遇保障处组织相关 人员 多次研究,积极探讨解决办法,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高度重视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内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近年来,郑州市医保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深化医保制度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夯实医保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医保扶贫政策供给,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据统计, 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稳定在100%,实现应保尽保,四重制度综合保障后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80%左右。同时,我们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大病救助,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一、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发挥基本医疗保障主体作用
目前,我市基本医保全民覆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基本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据统计, 2021年我市 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 868万 人,参保率稳定在 95%左右。目前,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 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 15万元 。 同时,为 进一步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强化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2019年11月将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报销范围,并在全省率先组织实施。 明确了 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不计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和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切实 减轻了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增强了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为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偏低,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2015年 河南省建立并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覆盖 到所有参加 城乡居民医保 人员 , 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 ( 20 20 年度我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9 5 元) , 个人不再缴费 。
2015年 以来,通过不断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 有效减轻了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家庭的费用负担。 截至目前, 我市 城乡参保居民享受大病保险的住院起付线为 1.1万(农村贫困人口5500元), 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分阶段报销,比例为 60%-70%(农村贫困人口85%-95%),年度最高报销 40万元(农村贫困人口无年度封顶线)。 据统计, 2020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70%左右),大病患者支付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提高近10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20个百分点)。
(三)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01 7 年 河南省统一建立了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制度 , 是大病补充保险与精准扶贫的制度性结合,进一步减轻 了 大病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 享受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的人群主要是 建档立卡贫 困人 口、特困 供养 人员 、城乡低保 对象 和 困境儿童四类人员 , 个人不 再单独 缴费。 符合条件人群 除享受基本医疗费、大病医疗费报销,还能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 3000元即可享受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采取分段按比例报销,自负合规费用越多,报销比例越高,最高报销比例为 90%,报销金额没有封顶线。
(四)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
在制度安排上,通过对特困、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帮助他们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一定补助。针对大病患者个人负担重的现实问题, 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6〕56号),在做好常规救助的同时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17年,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郑民文〔2017〕131号), 稳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目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 最高 达到 5万元,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特困供养人员 100% )。
(五)关于支持社会慈善大病救助方面
多年来,郑州慈善总会通过设立慈善项目、开展慈善基金合作、网络筹款等三个方面对大病患者开展大病救助工作。
一是慈善项目。 郑州慈善总会开展 “精准扶贫 健康中原 ”系列慈善助医品牌项目已经坚持10年时间。 其中 包含 “妇女两癌”救助、癌症患者救助、精神病患者救助、重大眼病救助、癫痫病救助、心脏病患者救助、儿童难治性疾病等7个慈善项目。10年来累计投入超过6500万元,直接救助困难患者超过2万人,间接受益人群10万人次。
2020年实施“精准扶贫 健康中原”困难疾病患者救助系列医疗项目,充分聚焦需求最迫切、关注度较高的困难患病人群,覆盖对困难家庭中精神病患者、肿瘤疾病患者、眼病患者、两癌患者、心脏病患者等重大疾病患者群体的救助,全年累计投入资金500余万元,直接救助困难患者1100余人,为困难家庭“雪中送炭”,缓解燃眉之急。
二是慈善基金。 当今社会,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十分突出,郑州慈善总会发挥慈善事业的重要补充作用,联合郑州市各大公立、私立医院设立慈善基金,使医疗救助类慈善基金成为郑州市慈善救助和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目前助医类基金共计 35个,自2017年以来,通过慈善基金募集的善款达8000余万元,精准救助34168人,开展各类慈善活动848次。
2020年,郑州慈善医疗基金认捐1880万元,支出1123.2万元,救助4883人。慈善基金的发展,一方面使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数以万计的困难群体从中受益;另一方面也使捐赠方式更加灵活,越来越受到广大爱心人士的欢迎 和关注 。
三是网络募捐。 网络募捐是我市慈善募捐的重要渠道之一。 慈善总会 积极探索创新慈善募捐新渠道,联合腾讯、支付宝、微博等民政部公布的公益网络募捐平台,积极开展日常网络募捐工作,在帮扶弱势群体、服务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夯实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020年全年共上线困难群众大病救助网络筹款项目350个,筹得善款近1800万元,惠及人群500余名。
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牢固树立 “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医保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群众需求,抓准精准扶贫切入点, 积极推动实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一站式”结算工作。针对困难群众看病就医仍存在垫付医疗费用、报销周期长以及报销程序繁琐等问题,市医保局积极谋划,统筹 推进,精准发力, 及时梳理 基本医保和 医疗救助市域内 “一站式”结算需求, 协调软件公司和定点医疗机构 推动流程再造、数据整合和系统对接,打通当前 医保 经办服务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 利用三个月时间 在全省率先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医保报销系统无缝对接、同步 “一站式”即时结算。“一站式”结算服务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出院时先行垫付的问题,简化了申请及审批工作流程,确保了救助对象及待遇享受更加精准,实现了便民省力的效果,困难群众受益匪浅,社会效益十分明显。2020年,全市医疗救助资金收入总额64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含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113万元,省级投入86万元,市本级1200万元,县级自筹831万元,上年度累计滚动结余2174万元。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资金投入是2016年的2倍。全市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共计54558人次,医疗救助费用达到4819.3万元。比2019年以手工结算和县域内“一站式”结算相结合的模式多救助近两万人次(门诊救助占1万多),救助金额多1千多万。
2021年,市医保局多措并举,积极探索精准医疗救助。医保局党组书记杜建强高度重视医疗救助工作,牢固树立“党建统领全局”理念,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的工作思路,提出将探索精准医疗救助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市医保局党组多次到区县(市)医保部门调研医疗救助开展情况,深入河南省肿瘤医院和儿童医院探讨研究 “一老一小”医疗救助问题,走进社区和医疗费用支出较高的困难家庭具体了解医疗救助申报和待遇享受情况,为积极开展精准医疗救助提供真实有效的“一手”资料。 二是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座谈谏言。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 社治委、民政局、 医疗机构、药品企业、商业保险公司等进行座谈,就开展精准医疗救助工作进行畅所欲言,寻求突破口和着力点。 三是积极向国家、省医保局汇报,寻求政策支持。 在前期多次调研和座谈的基础上,认真归纳梳理问题,积极组织区县(市)医保部门搞好问卷调查,了解困难群众家庭患大病底数。同时,积极与省医保局对接,就扩大门诊救助病种、提高报销限额、对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三个突破口和着力点达成了共识。 结合郑州实际,明确了我市开展精准医疗救助工作的初步思路。杜建强书记带领相关人员到国家医保局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实地学习了国家相关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理念。郑州市医疗救助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国家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的肯定和支持。
二 、 下步 工作 计划
您提出的 “增加一定额度的资金,专门用于大病医疗救助”“整合国家扶贫、福彩、慈善基金,设立大病救助专项资金”等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夯实托底保障功能,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具有很好的 指导意义 ,为我们下步工作开阔了思路,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同时,今年国家医保局出台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 “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按照权限,医疗救助待遇政策都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出 扩大门诊救助病种、提高报销限额、对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三个突破口和着力点,经与省局沟通也达成了共识。
下步 ,我们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完善 医疗救助制度体系,分类实施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普通门诊医疗救助、普通住院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确保将困难群众精准纳入医疗救助。分析梳理现有保障措施,确保年底前平稳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框架内。同时,建立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强化医疗救助托底,探索将处于边缘贫困的大病、重病患者纳入健康扶贫保障范围,对负担较重的大病、重病患者,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措施力度,保障其基本生活过得去,形成医疗保障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