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任东勇 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第 B ( 2021 ) 318号 “关于提升社会工作人才竞争力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建议” 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 答复 如下:
一、 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经费标准,从而提高社工薪酬待遇,提高我市社会工作人才的竞争力。
(一) 2019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郑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9〕1号),《办法》指出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预算主要包括社工的薪酬待遇、督导培训经费、服务活动经费、项目管理经费等内容,其中薪酬待遇不低于购买服务经费的70%,切实保障一线社工的薪酬待遇。
(二)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中的作用,郑州市财政自 2017年将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作为专项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预算为200万元,2018年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预算为340万元,2019年至2021年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预算为每年430万元。同时,市财政统筹利用福彩公益金,为社会工作孵化基地项目提供财政保障。该项目自2017年开展至今,每年财政拨付资金为60万元。
(三)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有关要求划分 , 市、县区财政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财政资金投入上有明确的分工要求,避免了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 。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各级财政要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带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目前,我市本级财政已很好落实此项工作。
二、 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社会荣誉激励等措施,营造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
(一)市民政局将会同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对制定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社会荣誉激励措施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及必要性、可行性等开展调研,同时吸收借鉴其他地市的做法,提出我市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社会荣誉激励等措施。
(二)市民政局将深入挖掘一线社工优秀典型,多宣传他们的事迹,让社会各界了解、关注、重视社会工作人才,对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社会工作者,在评选市级以上表扬对象时予以优先推荐。
2021年6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