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柳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基本情况
自我局2019年9月承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的发展理念,将解决群众上下楼出行问题作为全局的重点决策和首要工作。目前,全市(除航空港区外)15个区县(市)均已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计建成电梯278部,另有108部电梯正在和即将施工,居全省首位。今年1-4月份全市共加装电梯193部,其中已建成电梯85部,另有108部电梯正在和既将施工,我市加装电梯工作进入“加速度”。
二、关于加装电梯管线迁移由政府承担和“旧改”预留加装电梯位置的建议
我市加装电梯《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加装电梯涉及绿化迁移和电力、通讯、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根据联合审查意见,予以优先办理。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为管线牵扯的部门过多,且这些单位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属垄断行业,部分单位为民服务意识树的不牢,工作中推诿扯皮、懒散拖拉的现象确实存在。而且这些单位大多不属于郑州市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管线迁移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难度非常大,现在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大家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就是管线迁移问题。而且管线迁移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难度极大。下一步各级政府要加大推进协调力度,要求各管线单位在加梯管线迁移时给予加梯群众以最优惠的价格,减轻加梯业主资金压力。关于预留加梯位置的问题,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过程中,我们已考虑过这一情况。对居民意见相对统一的小区,改造工程与加梯同步推进、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于居民需进一步协商统一意见的,在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时,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尽可能在改造时统筹规划管道迁改、基坑开挖、车位设置,避免重复投资和重复开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最大程度改善小区环境、提升居住品质。
三、关于简化加装电梯审批流程的建议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的指示精神,秉承“便民、利民、为民”理念,我市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行区县(市)级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制度。具体由各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加装电梯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以及管线单位共同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开通加梯“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审查和验收周期,简化相关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减轻加梯群众和加梯企业“跑腿”负担,为群众加装电梯提供便利,力争做到“愿改就改,能改尽改”。目前,各区县(市)加装电梯的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阶段分别只需要半天时间即可完成。金水区住建局要求加梯企业在技术岗位配备“八大员”的问题,是一种典型的“懒政”行为,该单位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是积极创新主动作为,而是生搬硬套,给辖区加装电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一问题我们已向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一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至于加装电梯需要第三方检测问题,因为电梯是特种设备,对安全性要求较高,其强制检测和年检是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全国都是如此,郑州不是唯一。
四、关于采用“浅基坑”加梯技术方案的建议
对任何加装电梯最新技术,我们都采取积极吸收采纳的态度,欢迎其进入郑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场。目前,在我市从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企业有许多也是杭州的企业,如果这一技术成熟,他们会很快将其带入郑州,我们会大力支持。2019年,我们曾组织我市加装电梯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赴杭州学习取经,今年,我们也有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外出考察学习的计划,只要是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促进作用的,对人民群众有益的,我们都将全力而为。
尊敬的柳青委员,我们将努力践行“人民至上”思想,秉承为民初心,倾听政协委员建议和人民群众呼声,在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服务好人民群众。关注加梯工作的难点、群众利益的疼点、协调流程的堵点,不断完善加梯流程,提升效率,畅通渠道,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房管人应有的贡献。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