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郑州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565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645/2021-00140
  • 发布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0-19
  • 发布日期:2021-10-29
  • 关于解决郑州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565号提案的回复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的提案《关于解决郑州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尊敬的王阳委员:

    您好!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的提案《关于解决郑州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一、老旧小区停车难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汽车保有量大幅度提高。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460万辆,市区机动车保有量290余万辆。此外,每日外地来到郑州的机动车将近20万辆。与此相对比,郑州全市能够提供的车位不足150万个。

    老旧小区由于建设时未充分考虑远期停车需求,机动车停车位设置严重不能满足目前的需求,部分小区还存在违章搭建、杂物乱堆乱放的问题,停车矛盾尤为突出。

    二、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增设停车设施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部署实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我市于2019年11月下发了《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郑政文〔2019〕165号),成立了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副市长陈宏伟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局局长赵红军担任办公室主任。

    《方案》要求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其中,“拆”即为拆除违法建筑、视觉污染物。各区、街道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广泛征集居民建议,在拆除违法建筑、清理地桩地锁、废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外,通过改造绿化设施和空闲场地、移植树木、鼓励引导居民拆除储物间、拆除邻近小区共用围墙、小院并大院等措施,有效地增加了停车位的数量,并安装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杜绝外来车辆长时间占用,缓解了停车矛盾。

    三、多部门联合,缓解停车难题

    解决停车难问题,需要多部门协作。在我市,住房保障部门鼓励企业保持一定比例的车位进行出租,合理确定地下车位租售价格,尽量满足业主需要。对违反法律规定,“只售不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城市管理部门制定了《关于促进市区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开展错时共享停车试点。交管部门设置了夜间停车位,自2020年3月底开始,对符合设置要求的3万余个夜间限时免费泊位完备了审批手续。

    关于您提出的“采用盾构机等先进技术建设智能化地下停车场”以及“建立居民小区片区治理联系人相关制度”等建议,因涉及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我们将继续做好建议、沟通等工作,探索推进相关项目和制度落地。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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