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郑州教师编制建议的答复 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B(2021)32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747445745/2021-00269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 关键词:人大建议
  • 成文日期:2021-11-04
  • 发布日期:2021-11-04
  • 关于增加郑州教师编制建议的答复 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B(2021)32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石宇霞代表:

    您《关于增加郑州教师编制的建议》收悉。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郑州市教师编制是在2003年由河南省委编办根据中央部门的统一部署专项核定的。为落实2014年中央编办《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委编委印发了《关于事业机构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编办〔2017〕189号),千方百计给中小学、幼儿园提供机构编制保障,但省、市、县仍然必须严格执行2012年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为限额的总量控制标准。

    为增加中小学及幼儿园编制,郑州市委编办在近年来通过积极向省委编办争取政策倾斜;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创新挖潜;确认中小学、幼儿园缺编额度,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合理聘用教师等办法保障了郑州市在人口突破千万、严格限制大班额情况下基本教育的编制需求。其中2014年以来累计争取省委编办调剂增加中小学教师编制2830名,均已分配给各开发区和区(县、市);2014年省委编办还为郑州市南水北调移民安置调剂教师编制75名;我办也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收回的事业编制优先用于保障新建的中小学。郑州市各区(县、市)在前期的中小学校撤村并点过程中已经完成优化设置,中小学中心校距离部分学生居所较远的弊病已经有一定程度的体现,从乡村中小学调剂教师编制到城区不太现实,也不太符合中央乡村振兴的决策精神。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办将进一步研究如何更好的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努力落实中央编办《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使用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积极争取省委编办对郑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同时,进一步盘活我市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使用结构,教师编制配备,为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提供编制体制保障。

    感谢您对教师编制配置及创新工作的倾心关注,也感谢您对机构编制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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