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 市政府工作安排, 现对重大专项工作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办法 (试行) 进行调整 。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一、专项调整
1 . 增加灾后恢复重建专项(由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评分)。
2 . 产业培育专项增加万人助万企活动内容(由市科工信局牵头评分)
3 . 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增加 “三个一批”活动内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评分)。
4 . 优化公共服务专项增加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13 所 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促进就业等内容(分别由市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牵头评分)。
5 . 平安新密建设专项增加 “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内容(由市公安局牵头评分)。
二、分值调整
总分调整为 250 分。
经济发展晋位升级、科技创新、 “三项工程、一项管理”(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产业培育、高质量招商项目“ 125 计划”等 5 个专项各占 20 分,其它 11 个专项各占 10 分,市督查局评分占 20 分,加减分事项满分 20 分。
调整后的评比办法从 11 月份的督查评比开始实行,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调整后评比办法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 1 . 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评分细则(暂行)
2 . 产业培育专项评分细则
3 . 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评分细则
4 . 优化公共服务专项评分细则
5 . 平安新密建设专项评分细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