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 202 2 年 1 月 25 日 -202 2 年 1 月 27 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郑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工业 X 射线室外探伤项目 | 不固定(探伤机存放场所:郑州市金水路 47 号(郑州市金水路与京广铁路 交叉口西北角)建设单位 7F 综合楼一楼仪器设备间) | 河南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探伤地点不固定,探伤机不使用时存放于建设单位办公地址 7F 综合楼一楼仪器设备间。该仪器设备间位于 7F 综合楼的一楼北半部,其北侧为主体结构室,南侧为材料力学五室,西侧为一楼内部走廊,东侧为综合楼外部空地,正上方为行政办公室,正下方无建筑。本项目属于室外探伤,主要用于市政管网工程及桥梁的无损检测,不建 X 射线探伤室,探伤作业地点不固定。 | 危险废物影响分析: 废显、定影液集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可密封且不渗漏的专用塑料桶,废胶片集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专用储存柜,待暂存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回收,不擅自处理。 辐射事故影响: 本项目全体辐射工作人员应熟知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掌握正确的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能够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辐射事故影响。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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