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港办〔2016〕119号)文件要求,“将丧失劳动能力、难以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将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护理补助(连补三年),确保其家庭年收入达到或超过市定贫困线标准”。按照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经核查,建档立卡(享受政策)人口中目前有13人符合条件予以补贴,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补贴清册见附件。
监督电话:12317,0371-56591752,15538090856。
附件_1:航空港区2022年度困难残疾人护理费补贴清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