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燃气、自来水入村列为美丽乡村精品村发展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饮水安全事关农民福祉,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放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截至2021年底,郑州市“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累计完成投资22.6亿元,累计解决464.7232万农村居民和13.2142万农村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投资9.20亿元,解决185.6760万农村居民和13.2142万农村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郑州市本级村村通及县级财政投资自来水工程13.4亿元,累计解决279.047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现行标准下郑州市农村供水安全问题已得到全面解决。
截至2021年末,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范围涉及5市1县,供水受益人口335.97万人,其中集中式供水人口335.37万人,分散式供水人口0.6099万人(登封);全市农村供水工程1218处(其中万人工程49处,千人911处,百人258处),全市农村居民日实际用水量20.13万m3/d(人均0.06m3/d),年实际用水量7348万m3/a;供水管网总长度约27500km(其中村外2965 km,村内24535 km)。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为99%(全省93%,全国88%),自来水普及率为97%(全省91%,全国84%),供水保证率和水质稳定达标率95%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比例为30%(全省53%);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比例为95.11%(全省92%)。
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乡加快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农村居民生活饮水和洗浴用水等高品质需求,以及农村康养旅游、一村一品等产业发展新业态的高质量用水需求,农村供水事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农村供水正在由单纯解决饮水安全向供水保障的多目标转变。
“十四五”期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我市水利部门制定了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58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21〕79 号)对方案进行了印发。“十四五”期间,着力构建大水网、大水源、大水务的城乡供水新格局,以“农村供水规模化、供水建管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为抓手,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公共服务均等化,利用丹江水等优质水源,通过城市供水工程的管网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服务的目标。按照规划,到2025年我市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率达到90%,地表水源覆盖农村供水人口的比例达到50%以上,供水工程县域统一管理的比例达到100%。目前我市所辖各县(市区)正在有序推进和实施农村供水“四化”,其中新郑市和巩义市的“四化”工作已经完成过半。新密市等其他区县(市)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通过不同的实施方式加快落实。有关进展情况,我们将通过不同方式及时向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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