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8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362/2022-00093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人大建议
  • 成文日期:2022-09-08
  • 发布日期:2022-09-08
  • 关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8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 的 郭素勤 代表 :

    您提出的 “ 关于 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的建议 ”的 建议 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始终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保障民生、促进 高质量 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 的重要任务,在统筹做好经济发展、污染防治的同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 污染防治 工作 ,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文明建设初现成效。

    (一)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2021 年,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 237 天,同比增加 7 天,空气质量在全国 168 城市连续两年退出后 20 位,超额完成省、市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各项指标为新的空气质量标准评价以来最好。其中: PM2.5 年均浓度 42 微克 / 立方米 ,由 2015 年的 全省倒数第 1 提升至正排第 2 , 较 2015 年下降 56.3% ; PM10 年均浓度 76 微克 / 立方米, 较 2015 年下降 54.5% ,改善率在全省正排第一; 臭氧年浓度 177 微克 / 立方米,同比下降 2.8% ,连续两年下降,臭氧污染初步得到遏制 ; 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浓度稳步下降,三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重污染天数从 2015 年的 48 天下降至 11 天,下降 77.1% 。

    (二)工作成效十分显著

    全市上下紧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点问题,抓住改善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 针对燃煤、工业、机动车等防治重点, 突出标本兼治、远近结合, 以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以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带动产业绿色升级,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能源消费做 “减法”,燃煤污染四“清零”。 2018 年, 围绕郑州市中心,分布着 11 家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高达 917.5 万千瓦;以地标二七塔为中心,半径 90 公里范围内燃煤电厂达到了 26 家,装机容量占河南省的三分之一以上。为解决 “ 电厂围城 ” 问题, 我 市痛下决心,坚决对污染环境的燃煤电厂实施关停。 2019 年以来先后关停拆除新力电力、登封中岳、新密东风、高新泰祥、郑东热电、登封荣奇、俱进电厂,共计 15 台 227 万千瓦燃煤机组, 削减燃煤 383 万吨 , 2020 年,全市 实现主城区燃煤机组 “清零”。实施燃煤锅炉拆改,累计拆改燃煤锅炉 1300 多台 5000 多蒸吨,累计削减燃煤 400 余万吨, 2020 年, 全市非电燃煤锅炉实现全部 “清零”。 深入开展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全市除水泥行业外工业窑炉实现燃煤 “清零”。 大力推广民用煤 “双替代”,累计完成燃煤“双替代” 32 万户, 2021 年将 全 市除偏远山区外, 全部 划为 高污染燃料 禁 烧 区,实现了平原地区散煤动态 “清零”。通过紧盯煤炭消费做“减法”, 2021 年 全市燃煤消费总量与 2015 年相比下降 40.5 % ,主要污染物实现大幅下降,二氧化硫浓度由 2015 年 33 微克 / 立方米 下降至 2021 年的 8 微克 / 立方米 ,连续四年 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

    工业提标做 “ 加法 ” ,深度治理助减排。 工业排放是大气污染主要排放源,郑州市紧紧抓住主要矛盾,聚焦污染源头,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治理。 2018 年,全市燃煤电厂完成 超低排放改造 后, 在全国率先 开 展 水泥 行业 超低排放改造 , 建成国内首条普通水泥和特种水泥 SCR 脱硝示范工程,受到国家大气联合攻关中心专家的高度肯定,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 2020 年,全市 9 家水泥、 615 家耐材 企业 完成超低改造, 1885 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达到国内最严标准 。 排查 整治 “ 散 乱污 ” 企业 1 万 多 家 ; 对市区大围合区域内 17 家工业企业实施外迁 , 压减水泥产能 263 万吨、碳素产能 200 .3 万吨、 耐材产能 71.18 万吨 , 刚玉产能 35 万吨,转移炼钢产能 95 万吨、电解铝产能 4 5 万吨 , 拆除工业炉窑 209 座 ,完成深度治理企业累计达 2083 家。通过全面开展深度治理,全 市 三产结构由 2015 年的 1.8 ︰ 48 ︰ 50.2 调整为 2021 年 的 1 .4 : 39.7 : 5 8. 9 ;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达到 43.4 % ,六大高耗能产业比重降至 28.9 % ,实现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运输结构做 “ 乘法 ” ,绿色升级增动力。 郑州是 国家交通枢纽城市 ,高排放、高频次车辆基数大、排放多,由此带来的尾气污染备受关注。郑州市在车辆结构绿色升级上下功夫,在可持续上求突破,结合实际下大力推广高排放、高频次车辆新能源化替代。 2020 年,全市 6316 台公交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经测算,相比传统燃油车辆,全市新能源公交车每年可减少尾气排放 30 多万吨。 2021 年,全市 11875 台巡游出租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走在全国前列;开展水泥罐车、渣土车新能源化替代,分别新增 1009 台、 1043 台;累计更新新能源物流车 17289 台、新能源环卫车 7388 台。零污染、零排放的新能源车辆为全市大气污染减排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为推动全市绿色交通高质量发展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二 、就您关心的几个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严格考核问责,树牢科学政绩观

    为 推动我市 环境空气质量 持续 改善,更加科学、客观评价大气治理工作成效 ,近年来 我市不断建立完善污染防治工作领域考核问责机制 , 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正确的政绩观,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 一是 不断强化考核问责制度保障 。 我市先后 印发《 郑州市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 》 《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 《郑州市县(市)区、开发区空气质量考核计分办法》 《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治监督的工作方案》 等一系列考核问责办法 , 扎紧了环境保护的制度篱笆 , 督促领导干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二是综合运用奖励与惩戒手段 。 按照考核周期 , 对 开发区 、 区县(市) 及 乡(镇)办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在媒体公示,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排名靠后的辖区实施财政扣款或责任追究 ; 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 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 , 把各 开发区 、 区县(市) 及市直相关单位 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充分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极大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 三是 坚持过程 提醒 与考核结果相结合 。 按照 “ 把工作做到平时 、 考到平时 ” 的思路,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 强化过程考核, 根据实时空气质量情况, 对进展缓慢工作实施通报、交办、督办、提醒、约谈五步法, 对空气质量差的区域发函提醒,帮助空气质量差的单位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明确措施、提出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2019 年 7 月 28 日,中共郑州市委印发《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暂行)》,市攻坚办按照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 的总要求,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问责追责惩戒机制,办法实施以来, 市攻坚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召开约谈会议 2 6 次,对 38 个 次县市区、 98 个次 乡镇办 的 147 人次责任人员实施约谈 ;市委组织部密切与市攻坚办配合,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追责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极大提升了领导干部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干劲。

    (二)深化垂管改革,提高执法效能

    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根据国家、省垂改文件精神, 2019 年 6 月 19 日,市委、市政府印发《郑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我市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 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 2020 年 9 月 30 日,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实现县级 生态环境机构、编制、人员全员上划,队伍思想平稳。 垂直管理后,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系主要实现了以下三个转变: 一是监察职能转变, 我市 市、县两级环境监察职能上收至河南省,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职能,对郑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执行情况,以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管理体制转变, 市生态环境局 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 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 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人员和经费由市级承担,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生态环境局任免 。 三是执法体系转变, 整合市本级及市内五区两级执法队伍,组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同时在三个开发区派驻执法队伍履行执法职责;六县市及上街区执法队伍随同级生态环境部门一并上收至郑州市,分局实行 “局队合一”体制。 该项改革有利于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保责任的监督,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为我市 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强的体制保障。

    (三) 健全 法律法规, 坚持依法治理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基本完善,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历经数次修改已成为 “ 史上最严环保法 ” ;还有针对各特定污染防治领域制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十几种单项法律和法规,这些法律和法规已涵盖自然生态环境中的各个要素,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工作中,我们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 ,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司法保障, 健全和完善我市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管网络,形成污染防治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功办理新郑市龙湖镇李木咀村与刘口村土壤污染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赔偿义务人共需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 929 万元,并要按规定完成土壤修复任务。 2020 年 6 月该司法确认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河南多个媒体对该案件进行了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环境污染防治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都有了极大提高,污染防治工作 得到 不断深化,工作机制 不断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完善。 多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方面, 2015 年, 我市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同时担任组长 , 四大班子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 2017 年 调整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工作谋划、工作调度、协调推进、考核奖惩等工作。 市 发改、公安、工信、交通、 城建、城管等 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做好 行业内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共同 解决 环境 污染 治理 问题。 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方面, 近年来,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统一部署 , 省、市两级不断完善区域空气质量 联防联控机制, 按照 “区域联动、联防共治、互惠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 制定符合国家区域大气管理要求的全省统一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 ,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定期组织会商研判, 统一预警,统一减排措施, 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 ; 我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 坚持绿色调度和差别化管控, 不断 强化工作落实,着力推进全市秋冬季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 。

    (五)加强社会监督,推进全民治理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的工作要求,郑州市从多渠道入手,持续全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成立 “保卫郑州蓝”特别报道组,组织媒体 发挥监督曝光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 参与、支持、监督大气污染防治。 2002 年 ,我市 开通 12369 生态环境热线, 24 小时人工值守接听电话 , 通过生态环境部 “ 生态环境举报管理平台 ” 受理群众涉及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电话及微信等举报及咨询 , 20 年来共接听电话 55 万个,所有咨询电话均及时给予答复。 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开设大气污染防治专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 加强微博、微信联动 互补,致力于打造 “ 互联网 环保 ” 的新局面 ; 整合市直多部门涉及大气污染的举报电话,实施有奖举报,统一举报到 12369 ,再按职责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 出台《郑州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开通了 “ 有奖举报 ” 微信服务号,首创以微信红包方式进行奖励,实施以来,落实有奖举报 2661 件、发放奖金 106.5 万元。

    (六)强化能力建设,优化监管方式

    近年来,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 大力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持续优化监管方式,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 不断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 。充分运用 “智慧环保”平台、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管、物料运输门禁系统等方式,加快生态环境数字化建设, 不断扩大在线监测建设范围, 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智能化监管 , 减少现场执法,增加线上监管,严厉打击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和数据造假违法行为, 切实减少对守法排污单位的打扰,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 截至目前,全市碳素、生活垃圾焚烧等 26 个行业的排污单位已全部纳入在线监控范围。

    人才工作是我市决胜未来的一项战略工作, 为 切实加强环境工程和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 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工程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落实全市环保系统环境工程人才引进工作 。 多渠道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每年定期申报 开办环保培 训班,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培训和交流 学习, 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 定期邀请专家名师授课,组织 环保知识大讲堂,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再教育全员网络培训 , 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 ; 积极参与各 类调训、任职培训、岗位实践等工作,多面打造专家型人才队伍。

    (七)精准管控措施,引领绿色发展

    为做好新时代绿色发展答卷,推进郑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把改善空气质量作为保障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 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打造高质量发展 “绿色引擎”。 一是 科学 制定措施 ,精准实施 管控。 按照国家、省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指南有关要求,分级分类实施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 2021 年 对地铁、学校、医院、市政、重大产业等 740 项民生工程, 126 项扬尘治理标准化工地制定差异化管理政策,对使用电动渣土车、电动水泥罐车的工地豁免管控,在抓好减排的同时保障了重点工程、绿色工程正常施工 。 二是推进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引领绿色发展。 探索建立龙头配套企业 “ 1 N ”绩效分级培训制度, 对龙头企业、配套企业、重点行业开展帮扶指导,推动企业开展全方位治理, 先后分 5 批次组织全市 112 家企业进行一对一培训,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提高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绿色配套供应链, 截至 2021 年 , 全市 累计 评定绩效 A 级企业 111 家, B 级企业 341 家,绩效引领性企业 84 家,数量在全省遥遥领先。 三是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引导 “腾笼换鸟”。 制定全市工程机械、汽修、工业涂装三个重点行业以及活性炭利用处置地方标准规范,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确保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对简易低效 VOCs 治理设施、脱硫脱硝设施进行排查整治,对 “ 两高 ” 产能、高污染行业、未完成深度治理和不能全面达标的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和生产调控,为新的集约型经济增长点腾出发展空间。 四是扎实开展 “万人助万企”活动。 深入推进 “万人助万企”十条措施落实,优化助企举措,推行“免打扰式”执法和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等利企惠企政策,建立执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统一标准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的执法新模式,积极促进“正面清单”、“一对一”帮扶等制度高效落实,切实做到“助企讲方式,清单讲原则,执法讲温度,减免讲规矩,服务讲成效”。

    三、 下步 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 “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总基调,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为目标,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为抓手,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决遏制 “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政策倒逼和约束,鼓励企业绿色转型。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新型材料、低碳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提高外电输入比例,进一步压减电力行业煤炭消费。

    ( 二 ) 深入打好 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战。 夏季 聚焦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深入开展 “ 一企一策 ” 、 “ 一园一策 ” 深度治理 。冬季 聚焦 PM2.5 ,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结构调整, 科学制订应急减排清单, 实现精准、差异化减排。 全年聚焦重型车辆管理, 持续推进 “3 2” 新能源车辆替代,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阶段排放标准,切实削减移动源污染排放。

    (三)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持续优化助企举措,继续推行 “免打扰式”执法和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等利企惠企政策,积极促进“正面清单”、“一对一”帮扶等制度高效落实。对龙头企业、配套企业、重点行业开展帮扶指导,打造覆盖上下游生产的全过程绿色产业链,引领企业绿色发展。

    (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贯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发生。加强执法监督,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的法制审查,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培训和指导,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

    ( 五 )加强治污能力建设。 继续不断深入 改革 完善 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 ,建立健全条块结合 、 各司其职 、 权责明确 、 保障有力 、 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 切实落实对 地方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监督责任 ,增强生态环 境监测执法的独立性 、 统一性 、 权威性和有效性 。 规范和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 机构队伍建设。 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更离不开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和参与下,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更大的改善。 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对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问题, 找准差距 , 重点突破 , 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建 成天蓝地绿水清 的美丽郑州 , 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 。

    再次感谢您对 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的支持 !

     

     

     

     

    20 22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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