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豫财农综〔2023〕31号)
中牟县1775万元、巩义市1694万元、
荥阳市1587万元、新密市1900万元、
新郑市1807万元、登封市2546万元、
航空港区1462万元,
以上中央资金共计12771万元。
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区县(市)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合计 | 1 2771 | 1 2771 |
中牟县 | 1775 | 1775 |
巩义市 | 1694 | 1694 |
荥阳市 | 1587 | 1587 |
新密市 | 1900 | 1900 |
新郑市 | 1807 | 1807 |
登封市 | 2546 | 2546 |
航空港区 | 1462 | 1462 |
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67180636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67170720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