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对未来五年残疾人共建共享小康社会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前瞻布局。这一纲要有何特点?将为我国8500万残疾人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围绕着这些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院长郑功成教授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解决现实问题,满足群众需求
问:纲要有何突出特点?
答:一部好的规划,必须能够组织动员各方面资源,解决现实问题,满足群众需求。
2015年初,中国残联开展首次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获得了关于2664万名持证残疾人和未持证残疾儿童的大数据。这是一次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领域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汇集民需的重要行动,为编制纲要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扎实的基础。
纲要编制时站在整体上解决问题的角度,谋全局而不是谋一域,在推动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体现出了“三大转变”:即从覆盖一部分人口向人口全覆盖转变,从临时性的救助向制度化保障转变,从个别化帮扶向常态化服务转变。
纲要提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10项主要指标,涵盖家庭收入、生活补助、护理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脱贫解困、危房改造、康复服务、辅具适配和义务教育,每一项都关系着残疾人及其亲友的获得感、幸福感,全部都是他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前几个五年规划相比,指标数量有了压缩,集中在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事项上,这是纲要务实的一面;与此同时,纲要大幅增加约束性指标,除了家庭收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仍是预期性指标外,其他均为约束性指标。实现这样的目标,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是沉甸甸的责任和义务;对残疾人和他们的家庭,一定会带来更多信心和希望。
消除残疾人贫困,是历史性的硬任务
问:纲要对消除残疾人贫困这一难点作了怎样的部署?
答:消除残疾人贫困,改善残疾人民生,既是脱贫攻坚战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贫困对于残疾人来说,不是唯一的困境,却是最大、最现实的困境。由于贫困和残疾因素相叠加,残疾人的贫困问题显现出结构性、长期性的特征,贫困程度更深,脱贫难度更大。
为了完成消除残疾人贫困的历史性硬任务,纲要在部署脱贫任务时着重考虑以下几点:第一,不仅要在农村帮扶人口中,将贫困残疾人作为优先保障和服务的重点对象,在残疾人中,也要聚焦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单亲等家庭的残疾人以及残疾妇女、残疾儿童等弱中之弱、困中之困的人员。第二,不仅要考虑一般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需求,也要考虑残疾人摆脱贫困的特殊需要,在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之外,增加了基本康复和家庭无障碍两项指标。第三,要将残疾人当成脱贫攻坚战的有生力量,通过帮助残疾人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多形式的劳动就业增收,主动脱贫,积极脱贫,成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奉献者。
创造平等参与机会,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
问:回归正常社会生活是所有残疾人的心愿,纲要对此有何措施?
答:融合既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是手段,更是基本的价值和理念。残疾人全面小康,不止是吃饱穿暖,还有精神、心理和价值上的追求,即作为社会平等的一员,更加充分地参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各个方面,实现和社会的全方位融合。为此,必须消除观念、制度和环境的种种障碍,为残疾人在更广范围、更高水平上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纲要特别注重残疾人相关权益立法、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无障碍环境领域的科技应用,为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铺路搭桥。纲要积极倡导融合发展的方向,使这部社会事业领域的重要规划体现出浓浓的人道和人文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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