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我市于1月20日印发了《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时间、对象、内容、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随着疫情形势稳定向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正全面有序启动。

《通知》明确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周口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通过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我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了周口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安、卫生健康、医保、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提升信息化水平。(首席记者 刘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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