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获悉,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中小微工贸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积极支持中小微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通知》指出,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推进“互联网 监管”工作模式,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咨询、预约、申报有关业务。对中小微工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需要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要优化报批审核流程,实施网上快速办理,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进行现场核验。
针对简化复工复产程序,《通知》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分区分类施策,对安全管理较好、2017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中小微非高危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对自查自报自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中小微工贸企业,重点实行现场跟踪指导服务。
对于中小微工贸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安全防范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尤其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可组织专家开展点对点网上会诊,对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Ⅲ类县市区可开展现场服务,帮助指导中小微工贸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险。(记者 张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