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13】96号
为加强对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龙头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根据《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安科【2011】88号)要求,市科技局将开展2013年度工程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3年度工程中心考核范围为历年通过认定的19家省级工程中心和114家市级工程中心。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中心基本情况、中心科研成果开发情况、中心管理情况、依托单位情况、网站建设维护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科技局指导本辖区的工程中心填写《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自评估报表》和《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总结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格式可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市直单位工程中心由各业务科组织填报。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工程中心填报的自评估报表和总结报告进行审阅,结合实地核查,对各工程中心年度工作进行评估,对考核等次进行评定。
对运行良好、成效突出、自身发展有特色的前10名工程中心认定为“安阳市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优先推荐省级工程中心。对连续两次考核较差或在考核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的工程中心将予以摘牌。摘牌工程中心要对其相应资产进行清理,酌情收回市拨经费和调出有关仪器设备,该依托单位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工程中心和科技计划项目。
四、报送时间
2013年11月12日前
联系电话:5923286
联 系 人:程素池 胡国骅
邮 箱:aykjjjhk@163.com
附件:1.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自评估报表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