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13】16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科技惠民工作发展,根据《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豫科〔2013〕44号)和《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3〕157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方向 (一)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面向基层的医疗器械及保健康复器材、常见病多发病高效诊治、中医药、医疗信息化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垃圾与污泥处理、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绿色建造与施工技术、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改善和保障技术、绿色建材、饮用水安全保障、可再生能源利用、村镇绿色建筑本地资源利用等技术的集成转化。 (三)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重大生产事故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四)农村信息化领域。围绕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任务,优先支持粮食生产、畜牧业生产、远程医疗、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与物流、质量安全追溯等涉农数据资源融合、涉农信息服务新方式、农村信息服务客户端等信息技术集成与转化应用。 二、推荐要求 (一)对于项目申报与推荐程序、项目组织单位与承担单位安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要求,按《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和《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组织及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项目的遴选与推荐上报工作,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同时,请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四)推荐材料要求: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各一份(加盖公章);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申报书各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 系 人:王婷 邹艳 联系电话:0371-65958021、65941081 工作邮箱:shfzkjc@163.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218房间 邮政编码:450008 附件:1.《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2.《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2013年11月15日 各项目组织申报单位及相关申报单位:请根据省厅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因项目需要县、市级科技和财政部门分级盖章及专家分别论证,请各县(市)区项目组织申报单位务必于2013年12月5日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各一份(加盖公章),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申报书各一式六份(加盖公章)报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