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补充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安科〔2015〕30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发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提高项目立项的严谨性,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所有项目均需补充“项目申报评审条件附表”,见附件。
二、申报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计划的项目,申请单位须补充该项目的立项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由具有查新资质的单位提供。
三、补充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29日前,过期一律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益昌 胡国骅
电 话:5923286 邮箱:aykjjjhk@163.com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5月11日
附件:关于补充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