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17年度通用航空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安科〔2017〕10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征集2017年度通用航空发展专项项目,请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无人机、直升机等整机和临近空间飞行器,轻型飞机及精密零部件,航空物流系统及设备研发。积极发展通用航空整机平台、配套产品、航空服务等努力构建完整的通用航空产业体系。

2、飞行器总体综合设计技术的研发;包含飞行器外形设计、气动布局、动力装置与飞机的一体化设计,载荷设计、飞行器进排气系统设计等技术。

3、飞行器动力技术;包含核心机设计、发动机进排气装置,控制系统、起动点火系统、空气系统与封严等技术。

4、飞行器系统技术、包含飞控总体设计、飞行器管理系统、自动飞行控制、无人机的遥控及地面飞行训练系统技术等。

   二、申报要求
 (一)按照《安阳市科技计划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安科[2016]25号)和《安阳市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及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安科[2016]26号)的要求选择项目类别,重点是征集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攻关计划,安阳市自主创新产品项目等。

  (二)项目申请单位在安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四)项目符合申报范围提出的研究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创新性强;

  (五)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原则上不低于1.5%,其他企业原则上不低于3%,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

  (六)项目已有一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到位,到位资金数额应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且项目已进入产品试制或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高校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不低于1:1。

  (七)列入《安阳市“十三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安阳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委经济工作会的项目优先支持,并可适当放宽征集条件。

   (八)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预算申报书。

三、组织方式

(一)项目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二)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申报;

 (三)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请于2017年 4月1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审核推荐。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在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上盖章确认,以文件形式统一报送(不接受项目申报单位报送)。

 (五)项目的业务咨询电话及报送地址:

  高新科:程素池、石欣伦,5926624;

报送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833号4楼市科技局406室高新科


  附件:1、安阳市科技攻关项目申请书

        2、安阳市自主创新产品申请书

        3、安阳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建议书

        4、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5、安阳市科技计划汇总表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2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