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征集2017年度安阳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安科〔2017〕13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决定开展2017年度安阳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一)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包括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市级重点实验室等三类。

(二)本年度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控、工业机器人、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战略型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开展。

二、申报要求:

(一)根据《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安科[2016]70号),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条件如下:

(1)认定单位应具有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由多家组建单位联合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注册为独立法人,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2)在我市相关行业内企业规模、现有技术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据先进地位,具备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

(3)企业研发投入力度较大,上年度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企业申报中心时已实现正常销售经营。认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表现突出,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具有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非企业类机构的,近三年在拟申报中心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科技成果不少于2项。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相关行业同行认可、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2-3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6人以上。

(5)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具备研发专用场地2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培训场地1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研发、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6)拟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及产品尚未形成正常销售时,应附该产品第三方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等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材料。

(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应遵循专业领域覆盖范围适中、与本单位主要产品或主流技术密切相关的原则,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第三级子目录下选用。

(二)根据《安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安科[2015]54号),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构建及认定条件如下:

  1、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构建条件

  (1)联盟构建牵头单位是在安阳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成员单位以安阳本市的法人单位为主,允许部分市外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参与联盟构建。

  (2)联盟构建牵头单位的整体技术水平应居于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地位,具备较大规模和较强的研发实力,能够集聚相关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或发展潜力。

  (3)联盟成员单位是企业的应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具备一定规模,注重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成员单位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机构的应处于行业技术研发的市内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相关专利。

   2、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认定条件

  (1)符合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条件;

  (2)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设立联盟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3)编制产业技术创新发展规划和产业创新体系规划。

  (4)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和章程,明确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

(三)根据《安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安科[2011]100号),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我市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市内领先水平,承担并完成了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博士学位的高级研究人员)不少于2人;实验室主任是本学科领域市级及以上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4)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5)能为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学术活动等配套条件,能保证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对应的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

(二)审核推荐。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在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汇总表上盖章确认,以文件形式统一报送(不接受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四、材料报送及咨询

(一)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请于2017年4月14日前报送市科技局人才开发与平台建设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咨询电话:

科技局人才开发与平台建设管理科  

张文跃  赵裕周  5927036  

财政局教科文科        

吴宝成 5109176

(三)工作邮箱  

   ayptjs@163.com        

         

附件:

 1、《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报告》

 3、《安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建议书》

 4、《安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5、《安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模板)

 6、《安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模板)

 7、《安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8、《安阳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报告》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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