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17〕 8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安阳市“十三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和安阳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征集2017年度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请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
(一)机器人关键零部件领域,重点支持(包括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系统、机器人专用传感器等)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二)机器人整机制造领域,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的整机制造项目。
(三)机器人研究领域,重点支持本地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机器人研发及应用的课题。
(四)机器人应用领域,重点支持运用机器人进行生产自动化改造提升项目,工业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按照《安阳市科技计划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安科[2016]25号)和《安阳市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及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安科[2016]26号)的要求选择项目类别,重点是征集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攻关计划,安阳市自主创新产品项目等。
(二)项目申请单位在安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四)项目符合申报范围提出的研究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创新性强;
(五)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原则上不低于1.5%,其他企业原则上不低于3%,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
(六)项目已有一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到位,到位资金数额应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且项目已进入产品试制或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高校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不低于1:1。
(七)列入《安阳市“十三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安阳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委经济工作会的项目优先支持,并可适当放宽征集条件。
(八)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预算申报书。
三、组织方式
(一)项目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二)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申报;
(三)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请于2017年4月1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审核推荐。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在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上盖章确认,以文件形式统一报送(不接受项目申报单位报送)。
(五)项目的业务咨询电话及报送地址:
高新科:程素池、石欣伦,5926624;
报送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833号4楼市科技局406室高新科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