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7年8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86号),《通知》中明确指出:
一、下一步将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省辖市及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定量指标体系;
二、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情况作为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查;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将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出面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当地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四、省财政统筹现有科技经费按照各地奖补政策标准,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配套奖补。
目前,全省高新技术企业1664家,我市高新技术企业47家,占全省数量的2.8%,全省排位第九,落后于商丘、平顶山等地市。接到《通知》后,市政府王新伟市长批示“请志伟同志安排,纳入目标考核;海涛同志分解任务,建立台账,督导落实”,同时指出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偏低,与我市的工业基础不相匹配,与我市经济“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的总体目标不相适应,必须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认定力度。
二、主要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86号)
三、起草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大培育力度,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源头供给。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和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行动,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训活动,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畅通高企申报渠道;二是加强资源集成,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各类创新资源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三是加强载体建设,厚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沃土。提升国家、省级高新区发展水平,优化高新区发展整体布局,将高新区作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增长的主阵地。积极培育和引进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便利;四是加强统计考核,将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定量指标体系。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