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2015年经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至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无复审环节),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

三、申报时间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集中受理、分批推荐的方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除高新区以外申报企业的材料受理和推荐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3批推荐,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第一批5月8日、第二批7月10日、第三批9月20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表》(附件13)于4月16日前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2、参加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企业须参照《省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参加第一批认定的企业于4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参加第二批认定的企业于7月3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参加第三批认定的企业于9月13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科技局进行初审(此时材料按序简装即可),企业根据市科技局反馈的初审意见,对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后,在每批截止时间之前将申报材料书籍式装订一式五份(两正三副)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附件4、5、6、10、11、12),逾期不再受理。对于受理的申报材料,分送财税部门进行初审。同时企业将申报材料分送县(市、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初审。
      3、中介机构的选取按照不指定、不限定、开放式原则,凡符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相关工作,出具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4、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分别于6月4日(第一批)、8月10日(第二批)、10月20日(第三批)之前将《财政部门审查情况表》《税务部门审查情况表》盖章并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

5、联系方式

(1) 市科技局

联系人及电话:石欣伦 5926624 

(2)市财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秀丽 5109280 

(3)市国税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  鹏 5036691  

(4)市地税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  媛 2566879

 

   网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371-65966154

    

附件: 关于做好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附件

            

          安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3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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