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铁合金行业实施差别化电价装备复核认定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市发改委于今年5月中旬完成了我市涉及差别化电价企业装备的核查认定工作,并于5月28日在市政府网站和市发改委网站对钢铁、焦化、铁合金等企业装备情况进行了公示(详见两个网站《关于对我市实施差别化电价企业装备核查认定情况的公示》)。

针对个别铁合金企业提出的复核要求,市发改委于6月4日组织专家对有关企业装备情况进行了复核,专家组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本次公示为整改到位后的结论)。同时,对部分铁合金企业提出的其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限制类装备或可以转产为该类产品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进行了补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复核后认定的全市铁合金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6月21日前通过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向安阳市发改委工业科反映,我们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安阳市、各县(市、区)发改委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林州市6166902、安阳县3265521、汤阴县6213579

内黄县7730991、文峰区5100283、北关区2263670

殷都区5139579、龙安区5022653、安阳市2550633

附件:全市铁合金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备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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