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实施差别化电价企业装备核查认定情况的公示(第三次)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市发改委分别于今年5月中旬和6月上旬完成了我市涉及差别化电价企业装备的核查认定和复核工作,并分别于5月28日、6月6日在市政府网站和市发改委网站对钢铁、焦化、铁合金等企业限制类、淘汰类装备情况进行了公示(详见两个网站《关于对我市实施差别化电价企业装备核查认定情况的公示》、《关于对我市铁合金行业实施差别化电价装备复核认定情况的公示》)。根据要求,现将初次甄别认定和复核后认定的全市钢铁、焦化、水泥、铁合金行业装备总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6月25日前通过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向安阳市发改委工业科反映,我们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安阳市、各县(市、区)发改委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林州市6166902、安阳县3265521、汤阴县6213579

内黄县7730991、文峰区5100283、北关区2263670

殷都区5139579、龙安区5022653、安阳市2550633

附件:全市钢铁、焦化、水泥、铁合金行业装备总体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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