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四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建设的重大部署,提升我市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全国、全省科技工作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工作经验交流会等会议精神,以培育引进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平台、人才、机构“四个一批”作为中心任务,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局党组分别向市长王新伟及田海涛副市长汇报了国家、全省科技会议精神和起草“四个一批”行动计划情况,为高质量完成“四个一批”行动计划的起草,按照王市长、田市长指示,召开了两次预备会征求意见,副市长田海涛亲自参加。 一是5月21日,召开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协调会,由各县(市、区)主管科技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发改委主任、教科体局局长和具体抓科技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二是6月1日,召开“四个一批”工作企业座谈会,由32家培育企业代表和各县(市、区)具体化抓科技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两次会议就2018年科技创新“四个一批”目标任务和“四个一批”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印发该文件,目的是集中资源,加快推进“四个一批”建设,推动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主要依据及参考

(一)领导指示

王新伟市长在阅读《河南日报》(2018年5月10日)刊登的全省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陈润儿省长的讲话后批示:“请海涛同志研究方案、行动计划、近期开会推进”,田海涛副市长批示:“请玉军同志结合我市实际,拿出‘四个一批’工作方案”。

(二)有关文件

该行动计划参考了《陈润儿省长在全省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7年度创新引领型企业专项行动计划》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以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先导产业,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完善企业创新组织体系,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持续推进创新引领型企业的梯次接续发展,加快形成创新龙头企业引领、高新技术企业跟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撑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培育发展体系,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二)主要目标。2018年,全年研发投入增长10%,研发投入强度由0.86增长为1.1,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备案企业120家,扶持5家市级创新龙头企业做优做强,新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20名以上,新建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力争突破20家,新引进和建设新型研发机构4家。实施5个“转型升级”重大创新专项。

三年内,力争培育12家左右创新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左右,2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培育建设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载体45家以上,初步实现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拟新引进高端新型研发机构3家,培育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12家,新建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家。引进100名以上国内外相关领域起骨干核心作用或具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聚集30个以上支撑我市产业发展作用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引进100名以上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5年内,遴选100名以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安阳学者、杰出人才、杰出青年等市级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打造安阳人才系列品牌。

(三)重点任务

1.扶持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加快形成“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支持5家创新龙头企业提质增效。分行业遴选培育10家左右“行业冠军”的标杆企业,引导其他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对标赶超。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完善服务体系。三年内力争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企业总量达到300家以上。

2.实施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慧聚安阳”行动计划,积极培养及引进一批创新引领型人才。重点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各类人才。扩大柔性引才引智。以建设中原“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区为重点,加紧启动建设4家“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区。发挥创新创业平台聚才用才主体作用。强化市级以上研发机构集聚人才作用。支持“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及国内外知名大学、研发机构来安设立区域性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结算中心、数据中心等,集聚一批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人才。深入实施市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我市与国家“万人计划”和中原“千人计划”相衔接的本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发体系。

3.搭建一批创新引领型平台,加快形成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的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鼓励各类主体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双创基地等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充分发挥创新平台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平台建成独立法人或独立核算的科研实体;围绕前沿先导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发,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平台为载体实现科技人才和科研项目有效对接,提升创新服务能力。

4.培养引进一批创新引领型机构,增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能力。启动建设哈工大机器人安阳先进技术研究院、浙江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安阳分院等研发机构。鼓励引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法人化经营,转变为实行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推荐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搭建以企业为主体、以股份制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平台。

(四)激励政策。包括创新引领型企业、创新引领型人才、创新引领型平台、创新引领型机构四个方面的激励政策,对201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分类,共梳理出激励政策58条,新增或修改政策为:

第2条、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资金奖励额度提高到30万元。

第20条、对引进的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科技创新人才,安排200平米住房,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安排150平米住房,重点产业紧缺专家型人才安排120平米住房,免租入住,工作满8年且贡献突出,可获赠所住住房。

第39条、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市财政奖励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五)保障措施。主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科技投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和营造发展环境等手段措施,保障任务落到实处。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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