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下调工商业供水价格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委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精神,深入调查了解供水企业经营情况,梳理此次降低供水企业用电成本等空间,集中用于降低工商业水价。经综合考虑市水务集团公司报告和我市供水实际情况,我委于27日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调整我市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的通知》(安发改物价〔2020〕30号),明确水价调整方案为: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市区工业、商业用水净水价降低5%,每立方米降低0.2元,即由4元/立方米降为3.8元(不包括行政事业等其他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我市为全省第三家出台阶段性降水价政策的地市,我市降价政策出台速度快、降幅大。

据测算,降价后可为市区工商企业降低用水成本约110万元,其中,国家降电价减少供水成本约25万元,安阳水务集团公司主动承担约85万元。安阳水务集团公司政治站位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克服自身困难,主动提出扩大降低标准,为我市工商业复工复产提振信心。

附:《安阳市发改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我市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的通知》(安发改物价〔2020〕30号)

安发改物价〔2020〕3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调整我市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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