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4〕1号
发布日期 2014-02-14 成文日期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鹤政办〔2014〕1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2-14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范修芳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  3  月 31  日  、  6  月  30  日  、  9  月  30  日  、  12  月  31  日前  分4次向市政府报告(报市政府督查室)。

  

  一、抓住关键,持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1.集中力量抓好总投资2000多亿元的270个重点项目,力争新开工170个、竣工55个,完成投资43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全力抓好60个重点督导项目,力争煤化一体化项目核准开工,富士康科技园一期建成投产,鹤淇电厂完成投资2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河南能源鹤煤集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力争新谋划超10亿元项目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统筹优化招商力量和资源,注重区域招商和产业招商相结合,大力引进行业龙头、知名品牌、延链补链强链和高科技含量、高成长型项目,严控引进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的项目,强化落地项目的跟踪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煤电化材一体化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属镁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息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京津地区招商组、长三角地区招商组、珠三角地区招商组、福建地区招商组,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5.打造镁博会、电子信息产业合作洽谈会、食品博览会等特色招商品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属镁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息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6.抓好120个超5亿元的招商项目,引进省外资金、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对外贸易出口分别增长15%、10%和1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7.加快培育煤化工、食品2个超千亿元和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金属镁、纺织服装4个超百亿元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集聚区提质发展,在全省位次明显提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煤电化材一体化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息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属镁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8.壮大县域经济,打造发展平台,建成投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申报保税监管中心,做好国家级金属镁出口基地等申报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金属镁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9.完善科技、孵化、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平台建设,提高产业发展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质监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二、突出调整,全力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10.着力抓好总投资1000多亿元的133个工业项目,推动传统主导产业改造升级、连线成面,新兴先导产业做大做强、形成支柱。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电化材一体化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属镁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息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1.煤电化材一体化产业,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力争开工建设煤制烯烃和石林1号矿等项目,建成聚四氢呋喃、丁二酸酐等项目,努力打造重要的现代煤化工基地和新型陶瓷等特色建材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电化材一体化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能源鹤煤集团,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12.食品产业,大力发展高中档面制品和速冻调理、快餐休闲食品,推动向多品种、高品质发展,加快推进50万吨中式营养快餐、6万吨烘焙食品加工等项目,努力打造绿色食品加工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食品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13.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规模化发展改装车、汽车模具、汽车线束,积极推进5万辆专用车、中空成型制造等项目,努力打造龙头支撑有力、产业配套齐全的整体优势,打造改装车和汽模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淇县政府、开发区管委

  

  14.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通讯电子、汽车电子电器,统筹推进光电子、军工电子,加快荣兴科技产业园、合基电讯高新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努力打造特色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5.金属镁精深加工产业,重点发展高品质镁合金、镁合金终端产品,加快推进创世电机、明远轻合金等项目,推进国家镁工程中心鹤壁研发中心、镁合金创新工程中心建设,组建河南镁业集团和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推动金属镁精深加工与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打造“中国镁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金属镁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息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淇县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6.扎实推进华塑高分子材料、聆海家居、新亚服装等龙头项目,积极发展高分子材料、现代家居、服饰服装等高成长性制造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17.把服务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重点,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扎实做好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依托市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等载体,加快总投资近600亿元的49个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壮大传统服务业、培育新兴服务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8.大力推进休闲旅游业,按照“一区两带四个板块”的总体布局,抓好浚县古城保护与旅游发展、淇河生态区、华漫文化旅游城等一批投资超25亿元项目建设,推动云梦山和古灵山一体创建 5A  级景区,积极发展文化体验、生态休闲、康体养生等新兴业态,组建旅游发展集团,力求景区建设、服务质量、宣传效果、带动能力有大的提升,努力打造全域式国家级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和全省一流、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旅游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9.培育壮大新型物流业,依托宏昌物流、新大陆等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各类物流园区和物流网络建设,加快建设豫北煤炭物流储备加工基地和钜桥商贸物流园区,提升煤炭、陶瓷等物流的网络化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0.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农业硅谷、店连店等搭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开设网上商城和网店。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工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1.围绕粮食高产创建,实施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42个小麦、39个玉米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和30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工程,新建高标准粮田16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科院、水利局、财政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

  

  22.壮大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实施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等建设,加快发展循环、生态、观光、都市农业,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农机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3.提升农业信息和科技水平,抓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农业气象科技专项和国家级农业气象试验站等建设;推进永优浚单玉米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打造种业大市。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科技局、气象局、农科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4.创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市,提升标准化建设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5.加快规模养殖场集约化标准化改造建设,提高畜牧业生态水平和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三、注重特色,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

  

  26.突出中心城区发展,加快都市功能区建设,高水平推进商务中心区、淇水湾商务休闲区、高铁广场片区和开发区电子新城建设,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城投公司,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7.落实好老城区统筹发展政策措施,以鹤山综合改革实验区等十项建设任务为抓手,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建设水平,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35万平方米,新增集中供热覆盖面积14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老城区统筹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房产管理中心,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28.引导县城扩容提质,协调推进旧城改造提升和新城规划发展,推进浚县与中心城区的连接融合和鹤淇一体化,提升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淇县政府,市发改委、城乡规划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29.稳妥和谐推进美丽乡村试点、重点镇、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30.按照全域鹤壁和城乡统筹的理念,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1.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落实完善“1 10”政策体系,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落得住、转得出。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计生委、房产管理中心、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32.强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抓好晋豫鲁铁路通道、鹤辉高速、鹤浚快速通道、东大线改造等总投资88亿元的12个重点道路交通项目建设,新建农村公路  80  公里  ,继续提升公交服务水平;谋划推进与周边城市的城际铁路和交通连接,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33.加快建成区提升,着力解决物业管理、车辆停放、垃圾处理、农贸市场等问题,抓好19个续建和7个新开工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提高城市绿化、净化、亮化水平和水电气暖服务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中心、公安局、城乡规划管理局、林业局、环保局,鹤壁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4.统筹资源建设智慧鹤壁,同步规划建设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升民生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四化”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数字鹤壁信息中心、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35.注重传承城市历史文脉,融入现代元素,做好城市文化建设,打造精品建筑、精品道路、精品社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四、着力提升,积极打造生态环保品牌

  

  36.加快以“三廊三带三区”为骨架、覆盖全域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完成造林绿化20万亩,力争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7.积极推进淇河保护立法工作,抓好淇河湿地区和风貌带、淇河流域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扎实推进盘石头水库工程验收、移民收尾和生态保护工作,确保南水北调鹤壁段具备通水条件,提升水生态文明试点市水平。

  

  责任单位: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办公室、城投公司、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盘石头水库建管局、移民办、南水北调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8.启动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9.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40.围绕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改造提升循环型产业集聚区和园区,力争20个循环经济续建项目11个竣工投产,确保15个循环经济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循环经济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41.提升循环经济层次和标准化水平,争取更多标准上升为国家或行业标准,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质监局、循环经济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42.做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创建和中美低碳生态试点市工作,建设一批低碳生态社区和绿色建筑,加快推进13个节能项目建设,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房产管理中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3.高标准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抓好城市大气污染监测治理和机动车环保管理、河流清洁和饮用水源保护、土壤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优化环境容量,提高环境质量,建设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4.做好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环评准入、环境执法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保持主要环境指标在全省的先进水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五、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45.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稳妥推进事业单位、道路运输管理体制、行政执法体制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编办、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46.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市县区财政体制;深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改进年度预算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统筹高效使用专项资金;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升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能力、资产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大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特色民营专科医疗机构,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48.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

  

  49.创新完善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开放招商、行政服务管理等体制机制、方式方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50.统筹推进农村、资源性产品价格、土地管理、金融、科技、教育等改革。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教育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51.扎实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三年计划和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52.依托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集中力量支持一批科技创新团队,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新建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10家,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左右、占工业增加值的28%以上,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53.扎实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进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54.把引进外来企业和壮大现有企业更好地结合起来,建设市企业服务发展中心,设立服务企业的“项目池、技术池、资金池”,健全企业服务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55.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民营企业发展激励机制,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56.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种金融产品,推进市城投债二期发行和企业上市工作;加快推进农商行挂牌、鹤壁银行改革重组、村镇银行组建和域外股份制银行引进工作;加快发展民生金融,积极开展“助保贷”业务,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破解中小微企业、“三农”、小额担保等贷款难题;加强行业监管,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57.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治理等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建设进度、综合效益;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人地挂钩试点,完善土地供应政策,确保综合可用土地不少于1.7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58.围绕扩充总量、优化结构,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视农民工职业培训和素质提高,推动职业教育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紧缺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大学生回归等计划,持续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六、改善民生,切实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59.注重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良性循环,加快民生领域基础设施、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好省市重点民生工程,倾情尽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60.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消费能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61.完成8个贫困村整村扶贫开发。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有关县区政府

  

  62.完善多渠道增加就业政策措施和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加大困难就业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63.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优化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扩容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提升城乡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64.开工建设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和2所中小学校,实施8所市区中小学和8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扩建,加快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公平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65.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做好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和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学工作,基本建成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推进特色院校和品牌示范院校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66.启动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抓好民办和特殊教育发展。做好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67.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化公民道德教育,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和诚信建设,培育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司法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68.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办好民俗文化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和文化惠民工程,做好文化遗产保护,提升文化服务质量效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扬光大牛派艺术等文化品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69.加快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和产业园区建设,举办常态化的文博会展、文化体育等活动,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70.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管理,持续“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71.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建成市人民医院主病房楼、市中医院病房楼,推进“三甲”医院创建工作,支持市中医院、京立医院等与市外医疗机构合作,持续提高办医水平;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72.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建设全国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73.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城乡体育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74.解决6.3万农村居民和在校师生安全饮水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有关县区政府

  

  75.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开工15542套、基本建成16010套,积极推进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健全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运营机制,逐步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困难,多渠道解决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00户。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76.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办法,探索城镇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新农合的衔接,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77.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保障困难弱势特殊群体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妇联、残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78.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老年公寓等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79.大力发展残疾人、妇女儿童、红十字等事业,开工建设市综合活动中心。

  

  责任单位:市残联、妇联、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80.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

  

  责任单位:市妇联、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81.做好应急避难避险场所、烈士陵园、殡仪馆等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民政局,有关县区政府

  

  82.扎实推进平安鹤壁、法治鹤壁建设,重视各类社会组织和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市政府应急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83.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商务局、质监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84.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让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85.加强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鹤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防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86.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妇联、工商联,团市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87.做好外事、侨务、对台、民族宗教、统计、史志、档案、地震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外侨办、台办、宗教局、统计局、史志办、档案局、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88.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89.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改作风转职能优环境”活动,以群众和企业满意为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以群众和社会需求为导向配置服务产品,持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

  

  责任单位:市改作风转职能优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90.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简政放权,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规范流程、全面提高效率;整合社会投诉资源,统筹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12345行政服务热线等作用,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水平。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加快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提升能力素质,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部门和岗位倾斜,建设服务型政府。

  

  9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调节经济运行、管理社会事务,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支持政协参政议政,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提高决策水平,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设法治型政府。

  

  92.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持续解决“四风”问题,使优良作风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坚持人民至上,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坚持务实重干,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增强自信心、进取心、责任心,做到讲实话、办实事、出实绩,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持续抓好工作落实、改进文风会风、完善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尤其是对争取到的国家、省试点示范工作和市里制定的规划计划方案等,自觉围绕目标要求、务求实际效果、注重创新提升、助推全市发展。坚持廉洁从政,按照教育从实、制度从细、监督从紧、惩处从严的要求,落实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在政府过紧日子中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强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和腐败分子,以反腐倡廉实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建设廉洁型政府。

  

  以上3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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