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第一季度经济工作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第一季度经济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5-1049618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5〕1号
发布日期 2015-01-20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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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第一季度经济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15〕1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1-20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既定工作早布局、早起步,实现全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做好2015年第一季度经济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运行,持续稳定经济增长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落实好“旬例会、月研判、季分析”制度,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对照全年目标预期,将一季度主要目标任务逐月分解至各县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要指标实现“开门红”。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统计局,各县区政府

  2.深化企业帮扶。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新竣工项目,制定企业帮扶名单,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完善问题台账、实行一企一策、加强协调督办,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鼓励企业扩大生产的激励措施,对煤炭、电力、食品等行业重点企业加强调度、帮扶,抓住春节期间销售旺季,促进行业实现较快增长。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办,各县区政府

  3.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落实省煤电互保政策,引导煤电双方签订2015年煤电购销合同。多渠道增加油气资源,争取西气东输豫北支线、榆济线安洛支线增加我市天然气供应量,提高用油用气高峰调配效率。精心组织好春运工作,完善各项方案预案,做好运力安排,确保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二、抓项目,持续夯实发展基础

  4.强力推进重点项目。按照2015年市重点项目名单,将投资率、开工率、竣工率和联审联批目标逐月分解至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项目推进节点计划,完善项目基础资料,建立重点项目工作台账。强化重点项目督导,以县区为单位启动“三促三比”活动,确保一季度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0亿元以上,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率达到30%以上,列入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审批事项完成全年任务的2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5.筹备项目观摩。筹备全省重点项目观摩点评活动,高标准筛选拟观摩项目,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认真安排观摩路线等组织保障工作,力争取得最好成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6.注重投资对接。分解落实省扩大有效投资“双十”计划和“双百”示范工程。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和今年资金投向,组织做好项目储备及有关前期工作,加强与国家、省的沟通衔接,在资金、规划等方面尽可能多地争取上级支持。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

  7.抓好资金保障。利用融资对接信息系统平台,组织开展重点项目银企对接活动。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做好有关上市对接工作。建立全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库并积极向社会推介。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局

  三、抓产业,持续优化经济结构

  8.培育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实施好产业集群培育行动计划,认真筛选千百亿级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做好全省工业大会参会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区政府、各产业集聚区

  9.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休闲旅游方面,举办第七届中国(鹤壁)民俗文化节,积极打造石林会议旧址红色旅游景区、推进云梦山和古灵山一体创建国家5A级景区。新型物流方面,落实物流行动方案年度重点工作,推进钜桥商贸物流园区、煤炭物流基地等建设;加大物流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创建A级物流企业。同时,开展个转企、服务业分离试点工作,两县分别制定年度试点推进方案;加快谋划一批综合服务平台、现代物流等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储备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0.加快载体提升。产业集聚区方面,制定2015年产业集聚区年度推进方案;加强产业集聚区指标监测,按季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争取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成功创建省级经济开发区;加快完善全市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推动浚县产业集聚区食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服务业“两区”方面,制定“两区”建设2015年度专项推进方案,建立“两区”工作台账,对千万元以上在建项目进行跟踪督导,加快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综合体等超亿元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各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四、抓统筹,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11.提升全域规划水平。积极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全市城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督导。紧盯省政策动向,加大沟通对接力度,争取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积极推动开展山城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评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委农办、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山城区政府

  12.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全力推进淇水湾商务休闲区建设,争取升龙广场商务核心区进入施工高潮、唐庄中心社区主体完工。加快推进大赉店、西郭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工建设一批市政道路、城区绿化等项目。推动浚县新老城区联动发展,争取淇县县城核心区“6 3”工程全面开工。实施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工程,争取鹤淇电厂配套供热工程开工。推动山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实质性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13.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对2014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进行评估,开展房地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找准当前我市房地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

  五、抓基础,持续强化支撑体系

  14.完善交通体系。继续推进鹤辉高速、大海线改建、鹤浚大道改建、公路运输综合客运枢纽站等续建项目建设,争取一季度完成投资3亿元;争取东大线、中鹤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积极推进省道濮鹤线内浚界至杨小屯改建工程(善大线)、省道内罗线汤浚界至浚县县城西宋庄改建工程(五浚线)、省道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改建工程(新老区快速通道)、国道日凤线滑浚界至国道107段(东段)等4个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可研报告编制,争取列入2015年省建设计划。继续紧盯郑济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动态,加强与省协调,争取线路经过鹤壁。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浚县政府

  15.完善能源体系。力争鹤淇电厂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3亿元,淇县凤泉山风电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鹤淇产业集聚区、中鹤集团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10兆瓦以上;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初可研报告专家评审及修改完善;对浚县、淇县2014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印发《鹤壁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大力整治隐患。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鹤煤集团

  六、抓农业,持续打造引领示范

  16.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切实抓好冬春农田管理,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大力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争取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程主体基本完工、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委、水利局,各县区政府

  17.扎实做好畜牧工作。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指导与服务。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18.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抓好22个市级以上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加快鹤浚快速通道都市生态农业带、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都市生态农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19.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重大技术推广,重点抓好永优新品种研发、技术创新;完善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抓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建设,确保益农社试点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七、抓改革,持续激发经济动力

  20.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明确经济体制改革一季度节点计划,落实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鹤壁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研究出台PPP运行的制度和办法,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改革,优化财政科技布局和分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

  21.统筹区域改革发展。下发实施《关于支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落实《关于支持鹤山区综合改革实验区的若干意见》,确定鹤山区年度重点建设工程。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山城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先行区的若干意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22.优化开放环境。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广网上并联审批,全面清理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认真承接国家、省取消和下放的投资核准事项,加强对县区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信息处理和受理服务中心、投诉权益保护中心。

  责任单位:市编办、发改委、商务局

  八、抓开放,持续拓展发展空间

  2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承办好首届快餐食品博览会等特色招商活动,完善重大招商项目工作台账,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促进项目尽快签约落地。做好参加第六届镁博会和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等系列特色招商活动和第九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食品产业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24.努力扩大进出口。紧盯省有关稳外贸扩出口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出口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援外政策扶持资金,推进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启动农产品深加工、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市级出口基地认定工作,积极申报创建鹤壁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省级出口基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口岸办,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25.完善开放平台。完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办公硬件设施,做好与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对接协调工作,力争上半年动检实验室和体检中心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口岸办

  九、抓生态,持续巩固提升品牌

  26.实施生态提升工程。继续深入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推进高速高铁沿线绿化提升、淇河生态文化旅游带绿化、西部太行山区生态防护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完成造林13万亩。实施淇县朝阳项目区、鹤山区五岩山项目区水土保持工程,加快推进盘石头水库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全面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水库建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27.推进城市河流清洁治理。制定2015年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具体实施项目和责任部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各县区政府

  2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定2015年度循环经济工作安排,明确循环经济发展各项年度目标、节点计划、责任单位;加强循环经济在建项目督导,严格执行项目月报制度,确保按照示范市创建节点和计划进行。争取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列入省盘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29.强力推进节能降耗。抓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建立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创建项目库;制定《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和《综合示范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工作方案,签订“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作责任书”。加强节能形势监测分析,扩大节能监察等常规节能工作范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十、抓民生,持续释放发展红利

  30.实施民生工程。围绕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谋划确定重点民生工程,集中财力加快推进。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直各有关单位

  31.促进社会就业。组织开展“春暖行动”招聘会30场次以上,努力扩大就业。举办创业大赛,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完成全市人力资源调查摸底,编发全市企业用工目录和培训指导目录。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加强社会保障。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4〕7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4〕80号),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的督查工作,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做好“双节”期间相关工作。抓好“双节”期间安全稳定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确保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发放。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加强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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