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三夏”工作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三夏”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5-1146275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5〕34号
发布日期 2015-06-03 成文日期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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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三夏”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15〕34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6-03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夏收、夏种、夏管工作,确保全年粮食丰产丰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分析形势,增强做好“三夏”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市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种足种好管好小麦,采取有力措施打好基础,科学抓管理,各项生产措施环环相扣,做到不误农事、不违农时,为小麦正常生长发育创造了适宜条件。目前,全市小麦总体长势良好,夏粮生产形势喜人。

  尽管夏粮生产总体形势不错,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天气变化不确定,小麦生产后期风雹、烂场雨、干热风等极端天气可能发生;二是小麦后期蚜虫、白粉病等往往多发、重发,对产量的危害不可轻视;三是“三夏”期间,小麦收获与秋作物播种、管理交叉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四是由于粮食连年丰收,一些干部群众存有麻痹思想,这些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三夏”生产,影响“三夏”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三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落实措施,扎扎实实把今年的“三夏”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打好“三夏”生产攻坚战

  (一)加强小麦后期管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小麦一天不到手、管理一天不放松的要求,及时加强小麦病虫害监测防控,认真落实“一喷三防”补贴政策;确保迅速落实到位。科学指导群众适时收获,避免因收获过早或过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做好全市各种子繁育基地的田间去杂及单收单贮等工作,从源头把好种子质量和品质关。

  (二)精心组织机收会战。一是科学调配机车,确保我市小麦能够及时机收,不因机车数量不足而延误机收时机。二是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搞好机手培训和农机检修,保证夏收机械正常运转。三是加大农机维修服务和技术巡回指导,免费为机手提供天气、供求、价格、交通等信息。四是探索农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机制,组织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机械化抢收抢种“一条龙”作业,千方百计加快作业进度、提高作业质量。五是各县区要设立机手接待服务站,做好外来机手的接待服务工作,对砸抢机车、殴打机手、敲诈机手财物的不法分子依法查处,确保机收会战健康有序进行。同时,要做好田间林网防护工作,防止“三夏”期间机车操作不当毁坏树木。

  (三)种足管好秋作物。各县区要科学组织引导农民群众早播,抢种,努力扩大秋作物播种面积。要大力推广玉米麦后机械直播、单粒精播、种肥异位同播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播种质量。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作物,推广无公害栽培模式,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优化生产布局,增加农民收入。要坚持“种子落地,管字上马”,不失时机搞好秋作物田间管理,早中耕灭茬、早防病治虫、早间苗定苗、早浇水施肥,确保苗齐苗匀苗壮,为秋季农业丰收奠定基础。

  (四)搞好粮食高产创建。各县区要按照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市要求,抓好小麦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后期管理,提前做好各示范片测产验收准备工作。要及早制定玉米高产创建实施方案和高产创建技术规程,规划好示范区域,抓好品种选择和播种工作。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实行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高产创建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要积极开展高产攻关模式研究,不断提升全市创建层次和水平,促进全市农业向集约化、现代化方向转变。

  (五)抓好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搞好“三夏”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要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市、县、乡、村逐级防火安全承包责任制,真正把防火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麦场。要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防火安全和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觉意识。要加大督查力度,认真做好“五查”工作,即查农机和电气防火安全、查灭火设施配备、查公路打麦晒粮、查焚烧麦茬、查集中连片麦场的防火措施,排除可能引起麦场火灾的隐患,减少灾害事故发生;加大对焚烧秸秆事件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努力打造平安“三夏”。严格值班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通讯畅通。

  (六)抓好夏粮收购工作。粮食收购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大事,各县区要认真执行收购政策,及早落实收购仓容、资金,避免压级压价现象发生,确保收购顺利进行。要创新思路,拓宽收购方式方法,避免出现卖粮难问题,确保正常的夏粮收购秩序。

  (七)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真正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八)积极组织生产帮扶。各县区要提前调查摸底,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做好军烈属、孤寡老人和外出务工户等“三夏”生产困难农户的帮扶工作。要动员号召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鼓励各类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要杜绝留白地现象的发生,确保困难农户的小麦收到家、秋苗种到田。

  三、强化指导服务,确保“三夏”生产顺利进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三夏”生产的关键时刻,深入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不失时机地做好各项工作。领导干部要在“三夏”第一线,县、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好“三夏”生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值班,坚持日报制度和重大事项随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三夏”信息服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搞好服务。农业部门要抽调技术人员深入乡村,搞好技术宣传和现场指导;农业、供销、石油和农资部门要组织好种子、农药、化肥及石油等物资的调配和供应,保证生产所需;气象部门要搞好天气预报服务,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社会治安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路管理,严禁在公路上打麦晒麦;电力部门要加强电力调度保证“三夏”用电,搞好线路维修和电工培训杜绝电力事故的发生;农机部门要搞好机具的维修、检验、机手培训及配套服务,组织好小麦跨区机收会战;粮食部门要及早做好仓储准备,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工作;金融部门要积极为“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提供信贷支持;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三夏”生产的良好氛围。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搞好服务,确保“三夏”生产的顺利进行。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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