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鹤壁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F1000-0201-2015-1146232 | 发文字号 | 鹤政办〔2015〕32号 |
发布日期 | 2015-06-03 | 成文日期 | 2015-05-25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鹤壁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15〕32号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6-03 字体大小: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地质环境条件比较复杂,地质灾害类型较多。根据2014年年底排查,已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7处,直接威胁2.5万人和7.8亿元财产安全,其中大型以上隐患点13处、中型隐患点5处、小型隐患点19处;全市2015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处。 我市汛期一般在6月至9月,是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期,其中8月至9月最为严重,要重点防范山区局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县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4〕19号)中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认真做好全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鹤壁市2015年度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 任表 2015年5月25日
附 件 鹤壁市2015年度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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